为了更好的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将十八栋与二十二栋进行重组。具体事宜如下:
1. 18栋与22栋经营权只能双方各自分开经营,不得转让给第三方经营。因业务扩展的新办校区不纳入此协议。
2. 财务划分:将18栋与22栋所有经营权自此分开,财务上自负盈亏。
3. 管理划分:18栋管理者自行管理自己校区,一切事务与22栋无关。22栋也是如此。
4. 生源问题:18栋与22栋分开后两边现有生源归各方所有(即选择18栋即选择18栋现有生源,选择22栋即选择22栋生源)。之后自由招生,不受协议约束。
5. 关于房屋与租金协调问题
18栋管理者在两年内水电及房租等费用自付。
22栋管理者两年内每月缴付22栋房租2000元(其中每月要付18栋管理者 1000元,可一次付清),自付22栋水电,燃气等费用。
6. 由于18栋房屋租用权系当年两人共租,租期还剩2年。因此此协议按2年定,两年后,18栋管理者续约或解约都和22栋无关。但2年后,22栋房租须按当时市价出租,即22栋管理者按当时市价付给18栋管理者市价的一半;或者由双方再度协商。
7. 关于22房屋贷款和物管事项,由于22栋房屋系业主冯婷蒙立丹共有,因此每月两人将共同承担22栋房屋的房贷和物管费用,也就是每人各付一半。
8. 18栋所有固定资产及经营权归18栋管理者,22栋除掉房屋拥有权,橱柜,抽油烟机,天然气灶。
9. 22栋房屋可在2年后租给第三方或在可售期售掉,所得均为一人一半。无论双方引发何种矛盾,房屋不能空着(可租可售可住)。
10. 自20xx年2月起,两校区分开,两边的物管、房租、水、电、气等费用公摊至2月1日。22栋每月的最后一天将租金1000元交付给18栋管理者。逾期不交将按10%一天的交付滞纳金。
11. 该协议从20xx年2月5日生效,至20xx年2月5日结束。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20xx年2月5日开始生效。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