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为国本”“依法治国”,这是韩非子提出的治国方针。几千年,乃至现在都证明了这种治理方法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父母说,“法”的概念很早就有了。法律,即是“律”人之“法”,它既约束我们的行为,也一定程度地保留了公民的权益。商鞅变法强国,使秦走上了富强之路,这对于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来说,仍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奎期,香港暴徒的丑行让香港官方有了一定的重视,于10月5日实行了《禁止蒙面规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律保障社会的运行,是阻止不良现象之洪水蔓延的大坝,是社会这台机器正常运行的润滑油、螺丝钉。
自从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后,我国的飞速发展是世界有目共睹的。事实证明,有了完善的、人性化的法律,才能图发展、求幸福。新中国70年的奋斗历程,找到了正确的法治道路,造就了一个个美好的今天。这样的壮举依靠的是法,是每个人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了法律,才有了有序运行的社会,才有了现在幸福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良好的秩序。”的确,只有依法治国,树立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长期地维护社会安全,推动社会发展,从而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让各种希望成为可能。我们应遵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绝不触碰法律底线。那些以身试法者终将无处遁形,接受社会的谴责与法律的严惩,而依法前进者,不一定能被人们铭记,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