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以前,有一种小虫,它十分爱看书,如果你也爱看书,请让他住盔你的心里,你将会变得非常……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
那这只虫叫什么呢?他叫“书虫”。
想当年,我看书只不过是为了应付爸爸妈妈的检查,拿起书随便翻翻罢了。如果你叫我认真看书,我一瞧书上的文字啊,密密麻麻的,真像一只只在地上挪动的黑色毛毛虫,一看就起鸡皮疙瘩。
爸爸妈妈总是告诉我,看书跟看电视剧一样,跟玩游戏一般,可是我觉得看书枯燥又无味,比玩手机什么的差远了。我心里想,古人不是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吗?,何必再看书上浪费时间呢?我便一蹦一跳地去玩儿了。
可万万没想到一件事改变了我对看书这件事的看法。
一个周六的晚上,晚饭后,我正准备拿起手机和朋友一起“开黑”,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妈妈蹦出来一把把手机没收了,然后笑眯眯地对我说想玩手机是不是?我点点头,妈妈一脸坏笑说:“那去把《草房子》拿来看五页。”哼!我就知道妈妈是笑里藏刀,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为了玩手机,我只能乖乖地去看书。
一个钟头过去了,两个钟头过去了……,时针滴答滴答地转动,不知不觉到了睡觉的时间,但是我仍然被书里的故事情节,吸引得如痴如醉,猛的一抬头,时钟指针指向凌晨一点,我吓了一跳,赶紧倒头就睡。“书虫”不仅回报了我一个好梦,还让我的写作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从此不管在哪里我都书不离手,“书虫”从此住盔了我的心里。
“书虫”不仅让我的课余生活更充实、视野更开阔,更让我树立了远大的志向。我能有现在的进步,“书虫”这个大功臣,真是受之无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