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青岛公司推出一款工业矿泉水,因其瓶身印有不同失踪儿童的大头像及相关信息,但水量少,且售价5。5元,引起人们讨论。有人嫌价格贵,但也有人支持商家行为。
我对于该商家持支持态度,对其创新行为助丢失儿童点赞。但是对于来自社会不同的声音,我们不禁要思考收费行何为合理,社会应当有哪些保障机制,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是的,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公益事业。为了引起人们对于失踪儿童的关注,出发点是极好的,我们不应质疑该公司的出发点。但却有些网友,称其是爱心宣传为借口,有“用公益为噱头”之嫌。我们不禁要感慨了,在这样一个物质飞速变化,生活节奏快速的时代,人心在一点点的冷冻,没有了温暖,总是用一种质疑的眼光去审视他人,去随意揣摩别人的想法。这种人是可悲的。
有些人认为公司不应收费那么贵,但是因瓶身的特殊性与粘贴孩子信息额外手工成分较高,价格高些应当理解。公益事业不是要公益人做到“两行清风”“倾家荡产”,那才叫公益。做公益不能索取一分一毫,又怎么可能维护公益的正常运转呢?该公司作为市场上的一员,其生产还是要维护公司利润,维持公司运转。
前段时间,重庆一出租车司机师傅因送还某位顾客落在车上的包,先后出车三次还包。但向顾客索要车费被骂。有部分网友认为出租车司机不应收取费用,这让公益“变了味”。我想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公益不应当只是无私的,不计成本的付出,而是可以获得一定报酬,保障公益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我想,要想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下去,我们要采取措施。国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公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使其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生活。其次,社会上也要营造一个充满爱心、包容之心的氛围,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支持、投身于公益事业,促进公益的健康运行。
是的,做公益不仅仅只是“两袖清风”“倾家荡产”“分文不取”,这种观点早已在如今社会站不住脚了,真正的公益应当得到必要的报酬。
公益事业应得到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