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篇新闻,是讲一男子在小区电梯内劝阻一个老人吸烟时双方产生争执,结果老人因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而离世。事后,老人家属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最终认为该男子属正当劝告,不用负法律责任。
此事一出,在社会上就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一部分人认为这名男子虽出于好意,可好心办坏事,导致事情结果不尽如人意。更多的声音则是支持法院的判决,法院这一小小的举动,给了见义勇为者更多的勇气,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守法护法的风气。
不论结果如何,单就该男子的行为而言,我认为他的做法的确无可厚非。毕竟初中课本教导过我们“在情与法的冲突中,我们要站在法律一边”。男子的行为看似无情实则有情,这样的做法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
从个人感情上而言,法律是客观而理性的,而人情则相对更主观、感性,含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公正。法律也并非冷酷无情,而是法中含情。只要你遵守它,它便会善待你。
自古以来,贤明的君主都能依法治国。史载唐太宗的一位公主下嫁给朝中大臣之子,按唐朝时的法律,女子出嫁必须拜见公婆,可公主仗着自己是皇帝之女不肯下拜,正直的大臣便不许她进家门。公主回到宫中找父皇哭诉,怎料唐太宗却把她训斥了一顿,还夸奖那位大臣公正守法,让公主学战国时廉颇去婆家负荆请罪,才化解了这场矛盾。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出唐朝法律之严明。唐太宗难道不爱自己的女儿吗?并不是,而是他明白只有他以身作则遵法守法,天下才会效仿,社会才能安定,留给子孙的江山才更稳固,这难道不是对子女的大爱吗?
在生活中,情与法的冲突比比皆是:在食堂碰到熟人找你插队啊,考试时同学想和你对答案啊,在路人看见有人乱扔垃圾啊。我们心里知道这都是错的,却往往为了顾及所谓“情面”而熟视无睹。殊不知,我们这是纵容他人“行凶”,不但不是做好事,而是罪加一等。
《弟子规》说“亲有过,谏使更”,连至亲的父母犯错,我们都有义务劝谏,更何况他人?
希望我们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要提醒他人规矩行事,这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呵护。
请记住:守法即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