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按照《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分解方案》(成司发[XX]43号)和《成都市司法局对区(市)县司法局局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XX年度对区(市)县司法局单项工作表彰项目考核标准》(成司发[XX]1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深入推进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 中心工作,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争创全国法治区市(县)“三大重点”,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为新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XX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生工程目标(分值8分)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为受援人民群众办理法律援助361件,法律事项882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目标21.7%。
二、重点工作目标(分值30分)自查得分30分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和“xx”普法工作。(自查得分7分)
新都区“xx”普法工作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xx”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全区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xx”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
(二)推进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自查得分8分)
XX年以来,新都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司法公正;巩固完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有效推动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XX年6月10日,我区顺利通过成都市“xx”普法暨法治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并获得了四川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四川省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建立全市标准化法律援助中心。(自查得分7分)
现有接待大厅符合临街、功能区分、配套设施完善等条件,并在局大门口设置了首问接待岗。对老弱病残者的咨询救助,我们因人制宜,如到楼下去解答咨询,或是把他们搀扶进来等,努力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四)组织律师公证为“扩大开放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自查得分8分)
截止11月18日,全区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274件。超额完成227.4%。其中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49件,刑事辩护案件96件,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796份,解答法律咨询2123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29家,其中,政府行政部门30家。截至10月底,公证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5854件,超额完成目标956.9%。
今年10月,在市局召开的律师管理干部工作会上,副局长庄洪逵就律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11月,在市局召开的公证行业整顿工作会上,局长张玉霖作为全市区(市、县)唯一代表在会上并作交流发言。
三、职能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不断总结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创新群众易于接受的各种普法教育方式、途径,并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群众和暂住人员为普法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多管齐下,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学法用法热潮。XX年全区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到100%、85%、80%、75%。
(二)加强司法鉴定活动监管,推进本地的司法鉴定工作,现已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建立起司法鉴定工作站。司法鉴定被采信率达95%以上。(自查得分5分)
(三)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帮教率达95%。(自查得分5分)
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8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6人,同比下降32.3%。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4.5%。全区上下领导重视,各界参与,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成功召开区综治安帮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扩大)会议,15次组团赴监所开展探视帮教活动,4次召开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座谈会,还组织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赴德阳监狱开展“阳光夏令营”关爱活动,安帮工作省厅刘作明厅长多次给予充分肯定,被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面红旗,是成都市和全省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四、四个重点项目工作目标(分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自查得分5分)
一是今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二是对基层司法所所长、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人民调解专兼职调解员都集中组织了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干警参加“勤练兵、强素质、打硬仗”的技能训练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以及公文写作培训,以及开展“提升公正廉洁形象、争做服务大局表率”的“三项制度”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提升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
(二)创建全国法治城市。(自查得分5分)
新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总体布局认真抓好抓实,进一步改革完善法治建设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法治建设格局。成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新都区创建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与测评操作体系(试行)〉的通知》、《新都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着力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积极开通了新都普法咨询网、建立市民法治学校、打造法治文化长廊等一大批具有浓郁新都地方特色亮点的法制宣传新阵地;极大的展示了新都法治文化特色,扩大了城市影响力,营造了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加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区委中心组法律知识学习常抓不懈。坚持每季度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我区法制建设和创建法制城市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三)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自查得分5分)
一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服务职能。在律师队伍中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完成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和注册工作,按照《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二是按照中央两办文件规定拟写了“规范和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三是加强与市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工作组的联系,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农村四大基础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有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作举措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支撑。如XX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分别就成都本草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医药贸易配送中心项目投资、成都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管道特许经营、三河段大件路改造拆迁等进行了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五是参与政府重大招商活动,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如中丹国际商学院合作项目。
(四)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自查得分5分)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和社会管理机制。一是从有效调处重大、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要求出发,积极探索协调联动工作模式,实现调解资源与调解力量的整合,实现人民调解为主导,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平台介入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人民调解激励考核机制,通过评选“等级”调解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表彰先进等举措,激发了广大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对特殊群体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安身工作,纳入对口扶贫、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五、创新三大机制工作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建立了由52名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和行业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和“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专业调委会,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特别是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对接,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渠道,做好“三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此外,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件。
(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自查得分5分)
XX年我区法律法律援助取得突出成效。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法律援助事项882件,为促进我去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全市率先开通视频法律援助。今年五月,区法律援助中心率先在全市开通了在线视频法律援助。区内凡是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均可在13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在有网络视频设备的家中,通过新都区法律援助群,“面对面”地向律师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这一举措受到了新华社、《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从开通到现在通过视频咨询法律问题的有129人次,其中,通过视频申请法律援助并被受理的有43人;二是在全市率先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今年5月,新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又率先在全市实行援助“点援制”。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或基于“慕名”或基于“认识”等,均可根据法律援助中心公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基本情况、业务特长等选择承办人,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受援人选择的志愿者办理。此举亦受到《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现通过点援办理的援助案件有150件,均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创新化解社会矛盾预警机制。(自查得分5分)
全区各级各类调委会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和维稳信息情报员”的作用。首先在工作思路上牢牢抓住“三个源头”,即: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和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其次在工作方法上认真落实“三个转变”,即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找访和变固定调解为流动调解。同时在工作形式上全面贯穿“三个结合”,即: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
六、抓好三大重点目标(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一)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自查得分5分)
以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口,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的各项措施,衔接帮教率达100%,特别是卓有成效地组织实施了刑释解教人员“自强创业工程”和“对口帮扶工程”,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自主创业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重新犯罪率为2.79%。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进,“两个主体”密切配合,各项制度规范有序,全区203名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实表现均在良好以上。
(二)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自查得分5分)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一是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村(居)换届,大量年轻干部走上村(社区)领导岗位的实际,为提高其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及时在全区开展了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调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训率达100%。二是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居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正确处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系,着力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三是对某些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网络空间和社会组织等管理薄弱、服务缺失的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四是广泛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活动。广泛动员全区的4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口联系13个镇(街道)126个社区、127个行政村,使每个村(社区)常年有专职法律服务人员随时为急需法律服务的村(社区)居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全区50%的村获得“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农村基层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100%。村民自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氛围日益浓厚。
(三)抓好全民法律素养提升。(自查得分5分)
积极整合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资源,结合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创建“四无”村(社区)和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等活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制宣传队伍建设,深化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监狱、进园区等“法律六进”活动,提高了全民“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强化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感动成都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制作大型法治公益户外广告8幅,更新法治文化长廊37幅公益广告画面,加强了法治专栏、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载体建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迎接了市检查组对《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受到好评。“xx”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圆满结束,法律案例大讲堂进村(社区)活动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推动了我区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