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纪办发电(XX)22号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扶贫办贯彻落实《自治区各机关部门贯彻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班子率先垂范,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办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7号文件精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同扶贫开发总体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落实。截至目前,已召开5次党组会议,3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党组文件的形式印发了《自治区扶贫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二)制定备忘录,细化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各机关部门贯彻落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方案》(新纪发〔XX〕7号)文件所涉及扶贫办的任务,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专题安排制定《自治区扶贫办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备忘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规定动作及创新动作逐项纳入备忘录,并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严明制度建设,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今年,自治区扶贫办坚持“划分区域、分类扶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完善机制”的工作方针,以“产业推进年”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积极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贫困村管理办法(暂行)》、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财务制度、末位约谈、督查、通报等系列制度。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架牢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二是实行全程公开公示。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采取网络、媒体、村委会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等多种途径及方式,以“双语” 的形式,对财政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下达、启动、实施、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职能,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实现真扶贫、扶真贫;三是推行精准化扶贫。以建档立卡工作为平台,坚持整村推进、扶持到村、受益到户的原则,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提高入户项目的比例,实现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持证、受益户标识牌、项目号段“四统一”,确保扶贫资金项目不错位、不移位、不偏位;四是强化督查力度。实行月督查制度,每月对扶贫项目的执行和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序靠后县(市)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强化扶贫资金的全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
2.坚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查找、建制、监控”三个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点(岗位)、线(处室、直属单位)、面(扶贫办)等各层次的廉政风险,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警防控措施,绘制《自治区扶贫办廉政风 险防范管理工作防控图》,加强扶贫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主动预防、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为更好地通过制度约束和管理干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自治区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及责任分解》、《自治区扶贫办党组议事规则》、《自治区扶贫办警示诫勉谈话函询制度》、《自治区扶贫办责任纠错制度》、《自治区扶贫办岗位职能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形成靠制度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扶贫项目管理更加规范,资金管理更加严格,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机关效能明显提高,团结干事氛围更加浓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项规定得到较好的落实;二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办机关的内部管理和自身教育得到了不断加强,做到了警钟长鸣、关口前移,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扶贫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并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禁止领导干部自己开车,重新修订车辆管理规定,要求领导与分管处室工作共用一辆车;坚决管好本人、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杜绝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我办虽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进度还有些滞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创新手段和方式还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还不够深入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的加以研究和解决,以实际行动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加强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把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通过邀请自治区纪委专家、办领导以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基地)、交流讨论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讲堂”教育,进一步打牢全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机制,形成和巩固“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处室各负其责、职工广泛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良好局面。
(二)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政服务管理机制
着力推进党务公开,针对各联合党支部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目录。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扶贫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内容,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以明细职 权为基础,以明确工作流程为核心,以决策公开为重点,以全面监督为保障,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党内事务、行政事务一律公开。积极探索党 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全面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扶贫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大转变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认真按照自治区党委 “深化改革创新 聚力长治久安”系列活动部署,深入一线贫困村扎实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扶贫干部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开展办机关作风整顿,全办要把“提素质、强能力、出效率、敢为先”作为理政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增强责任感,培育包容心,切实强化每个党员干部对工作高度负责和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锁定年度工作目标,破解难点问题,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推进扶贫办机关作风实现大转变。弘扬“扶贫精神”,提高办事效率,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谋利益,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和监督。坚决维护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项目资金安排、干部任用等重大决策和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