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2006年福建籍男子念斌被指控使用有毒物质,其中包括毒杀了一对幼童,之后念斌蒙冤八年,在这八年间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念斌被判了四次死刑,而八年来辩护律师努力奔走奋斗为念斌伸冤,西元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法院终于判决念斌无罪,这对于我国的司法来说是一种划时代的进步,因为本案正式确立了证据不足就该判决无罪的典范,意义非凡。正义虽然迟来,但是对于念斌来说辩护律师的努力已经为他换取自由的阳光。
各位,所谓辩护律师就是专门从事刑事案件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而这些律师呢基本上是我们律师界公认较为心酸而且也引人争议的一群律师,为什么呢理由很简单,被告人是辩护律师的客户,通常绝对不会是受大家欢迎或者是喜爱的角色,甚至是大伙义愤填膺人人喊打欲除之而后快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各位一定听过以下的批评,你这个辩护律师在找什么茬,强词夺理虚情假意嘛,会帮这种坏蛋辩护依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什么会有这些批评呢,理由很简单因为大家都厌恶犯罪,所以当犯罪疑凶一旦出现的时候,大多都希望疑凶能够尽快地经由速审速决的方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于是被告人的答辩很容易就被大家认为是什么,是狡辩、是抗拒、是刁民、是强词夺理,因此虽然今天我们已经有了明文的诉讼制度,而且其中也给予了被告以及辩护律师攻击防御的权利,但是刚刚我们所提到的想法仍然深深地印在许多人的灵魂深处,那就是主观上往往排斥被告人的答辩,并且鄙视辩护律师的据理力争。
影响所及我们最近看到了一些明显的副作用,什么副作用呢就是在一些震惊社会的重大案件的时候,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有些时候辩护律师会退缩,屈服于社会压力之下辩护律师不敢或者是不愿意为他的当事人主张无罪。各位发现了吗,如果我们没有办法给辩护律师更大的宽容跟理解,不断地施加压力的结果就是最后往往辩护律师有些时候会退缩,没有办法正确有效地去保护他的当事人,我们必须要准确地了解一件事情,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相,并且做成公正的裁判,然而法官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总是准确无误、万无一失,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会需要一套比较相对而且比较合理,并且比较可能找出真相的制度,而这样的制度辩护律师就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之一。
辩护律师所做的最重要的观念就是让无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得到有罪的判决,让有罪的被告人不至于去承受他所不应该承受的刑罚,我们发现我们必须准确地去了解一项最重要最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都可能因为任何一种原因而成为被告人,此时辩护律师对你我而言将极为重要,各位在法律之前只有真相才拥有最高的权威,面对倾盆大雨一般的控诉,辩护律师可能是你我手上唯一的伞。所以各位在嘲讽或者是批评,辩护律师为什么要帮所谓的坏人去进行辩护的时候请给予辩护律师更大的宽容跟理解,因为坏人未必真坏更未必全坏,而真相是需要经过推敲才能够获得的,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诉讼机能的制度才能够得到发挥,那就是质疑一切挑战权威,追求合理、争取权益、尽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