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大全” 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劳动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劳动合同 手机版

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劳动合同范本

  以下请看范文大全介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质量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_________企业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制定整体辅导计划(其中针对关键过程实施改进的“专案咨询计划”另定服务协议) 

  3、协商制定全年跟踪辅导议程  

  4、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免费的公开培训名额若干;

  4、免费培养中国质量督导师;

  5、免费的_________企业会员的待遇;

  6、享有乙方其他服务的优惠。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跟踪辅导议程”,应提前1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辅导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二、在签约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不少于_________个工作日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2、在乙方或乙方的地区代理举办的公开培训课程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

  3、购买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书籍、教材、光盘、软件时可享有_________优惠;

  4、在乙方每年举办的质量督导师(QSA)特训营培训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并可以优先参加注册质量经理、注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辅导,以及国际“质量MBA”的考试辅导,并可享有优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相关范文推荐
    • 宁夏建筑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一份由范文大全推荐的劳动合同范本,请看  一、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

    • 2020年最新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最新企业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 民族: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 _ 联系电话______

    • 2020年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 云南劳动合同范本

      云南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请看范文大全  甲乙双方简明情况表  ┌──────────────────────────────────┐  │  甲方(用人单位)

    • 集体劳动合同——外资企业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