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定合同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地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定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定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定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可以便于查证核实。为此,求职者在签订前一定要让单位负责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细审看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如名称、地点、时间、劳动规则、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如无异议,再当面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防某些单位负责人利用签字时间不同而在合同上动手脚。
6、如果求职者所进的单位主要从事一些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威胁的行业时,求职者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认,遇到工伤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现在不少单位只知道要求职者为他们卖命,一旦求职者伤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他们就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求职者踢开,因此用人单位在起草合同时,为逃避承担的责任,要求职工工伤自理,或只是约定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款,与国家法定的偿付标相关很远。
7、许多私营单位为了达到要挟、控制求职者的目的,常常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职者先交纳一定的上岗抵押金,这样求职者一旦违反约定,其上岗抵押金就会被没收,而用人单位因此有了有恃无恐的把柄,求职者只好惟命是从。为此,求职者应该首先弄清单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内部员工打听一下该单位的声誉,以权衡一下到底是否应该交纳抵押金。
8、最后求职者还应该了解一下其他的细节问题,例如当合同涉及数字时,一定要用大写汉字,以使单位无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和附加条件(如签证、登记);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管;双方在签订时如有纠纷,应通过合法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叁 年零 壹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结束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为止。双方约定该项工作结束的标准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 部 岗位的工作工作地点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乙方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乙方确认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应达到其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甲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及甲方交办工作任务时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协商一致甲方及时与乙方履行书面的岗位变更手续协商不一致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 季 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
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 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
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乙方应接受甲方培训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条所列的相关文件见附件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五、劳动报酬、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结合甲方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甲方根据其经营特点、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岗位、能力、表现、学历等确定对乙方实行 月 工资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其职位或岗位没有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若甲方对乙方的薪酬进行调整是指调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动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变若乙方的职位或岗位出现异动乙方则遵从甲方的薪金或员工职级管理规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一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销售标准的甲方于每月 20 日按照甲方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学习以及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标准按核定的 基本工资 作为计算基数“浮动工资”不予计算。事假或旷工则不享受当日工资并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时加点、休息日加班、国家法定假日特指农历春节、元旦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加班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执行。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市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如乙方为农民工则按农民工养老保险比例缴纳。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手续、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者延误办理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及医疗期按照国家、相关地市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相关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特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成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内部通行的规范、规则、惯例也包括经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采用以下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定期阅读和遵守
一《员工手册》和公司规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含OA智能办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告示墙等
三甲方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四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五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十八条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并愿意遵守若违反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或规范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毁坏财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出现时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理由若对方在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同意变更若乙方同意变更但拒不履行变更手续甲方按相关管理制度或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限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乙方说明理由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伤期间不得为非本单位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违反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解散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期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此约定时间期满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受此限
一由于乙方岗位或职务关系甲方需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核或审计的
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三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可在期满前三日内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
1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录取或需脱产学习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学习的情况
3乙方应征入伍、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出国定居等。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乙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劳动合同续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方要求续延劳动合同关系的。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具体按《百货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离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住址及通讯方式真实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甲方有需要送达给乙方的文件时直接交与乙方签收或邮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无法送达则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三若乙方在工伤治疗期、孕期或哺乳期内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四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身份、户籍管辖权属、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知识技能、学历、教育状况、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个人品行、个人资信等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视乙方有意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五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规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后见附件一。
十二、劳动争议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双方若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或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