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就乙方向 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买卖合同:
一、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工程和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
工程概况:
本合同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总数量约为 立方米。如数量有增减,双方同意据实结算。
二、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要求及价格
强度等级
单价 (元/方)
塌落度(mm)
合计(元)
以上为混凝土入泵前价格,泵送环节由乙方负责,泵送费采用以下方式计算:
注:特殊商品混凝土价格,如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防冻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 元/立方米。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事项
四、交货验收与计量方法
1、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进行供货,甲方指派专人为工地材料验收员,在乙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即为交货完毕。并依据《混凝土发货单》上的供应量作为双方对账结算的依据。
2、甲方怀疑方量不足时,以抽查过磅十车的平均值为准。混凝土方量按国家标准不应超过±2%,若抽查数量超过允许误差,则当天这批次混凝土按抽查结果计算方量。
3、其它计量方式:
五、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六、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甲方申请的技术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