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xx)117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约定试用期(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
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双方就岗位变更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
四、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本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未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国家或省出台新的规定前,医疗期参照国家对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为无效,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职;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本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经协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销、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业的。
经济补偿金应以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甲方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乙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二)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服务期约定和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具体标准为:
(三)甲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得超过为乙方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乙方培训后回单位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档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范本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年____个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 年 个月。
(三)任务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起,至该任务完成时(或)
止。
第二章 聘用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条件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岗位纪律
第五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第六条 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报酬与相关待遇
第七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八条 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工资报酬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除外)。
第九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业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 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 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 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说明
一、本聘用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因故需要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无效。
二、本聘用合同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填写,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三、本聘用合同一律用16开((19.69cmx27.31cm))纸,在左侧对齐装订,用油印、打印、印刷等,双面印,不得复印。
四、本聘用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
五、本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不得用金属钉装订),一份登记机关留存。
六、本聘用合同文本样式由福建省人事厅统一制定,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聘用合同书文本的制发工作。
最新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范本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格式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性 别:
邮 编: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诚信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完成固定项目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项目,经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乙方掌握的知识和技能等情况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现,经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在对乙方进行一定的转岗培训后,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变更后的薪资福利待遇根据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3、当甲方出现岗位空缺或新增岗位时,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向公司提出职务变更申请,甲方在对乙方的知识、技能、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认胜任空缺岗位工作的,可以为乙方提供岗位变更机会,岗位变更后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体系执行。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
2、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不同,提供相应的符合国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40小时)工作制。
4、 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给予相应时间调休。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现行薪酬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为 元整(小写:¥ )。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整(小写:¥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每年对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并确保不低于员工工作地劳动部门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在企业赢利的情况下,甲方每年按照薪资管理方案提高整体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2、如无特殊说明,甲方为乙方所提供的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甲方确定发薪日为每月10日,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的,则提前一个工作日发放;甲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薪的,在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告之乙方并说明原因后,可延缓发薪时间,但延缓发薪时间最多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4、工资发放方式分为现金发放和工资卡发放两种方式,原则上乙方进入甲方工作的第一个自然月以现金方式发放,自第二个自然月开始以工资卡注资方式发放。若有特殊情况的,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以乙方能够接受的方式发放。
5、甲方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对乙方的绩效考评结果,按照甲方制订的相关政策确定乙方的奖金或红利。
五、保险福利
1、 甲方根据国家及上海市劳动人事政策的相关规定,若乙方具有上海市户口或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甲方全额缴纳“四金”,不具备上海市户口或引进人才居住证的,缴纳社会综合保险或国家规定的其他保险。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符合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或人才引进条件,并符合甲方人才引进和使用条件的,若本人提出申请,在与甲方签订服务期协议后,甲方可以协助办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后,符合休假条件的,第二年可享有5天带薪休假,之后每在公司多服务一年,可每年递增1天带薪休假,乙方最高可享受10天带薪休假。
6、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丧假、看护假等有薪假期。
7、 符合公司福利政策规定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婚丧礼金、生日礼券等福利。
六、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3、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机密,不得将公司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不得从事与本行业有关的任何兼职工作。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有其他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解聘、辞退、开除或相关条款未有效执行等情况而产生争议时,可以依法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制度条例选编》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盖章): 乙方(签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