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中心,开辟法治建设路径
1.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深入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的“法律体检”、“法务前置”活动,为个转企的中小微企业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促进经济发展平稳安全。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平台和载体。以政府法律顾问为推手,通过“法务前置”等服务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深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不断深化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已成立的专业性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运作。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巩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督促、考核等工作制度。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金牌调解员”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应用“以奖代补”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3.继续法治服务民生实践。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交通出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实事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导,开展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对开展得力、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的项目予以宣传推广,提高法治惠民实效。
二、部门协作,完善法治建设体系
4.不断完善执政方式。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人大工委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探索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建设,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的跟踪督查、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成果应用监督,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社会领域和基层延伸;加强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村务党务财务的华数电视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6.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依法规范和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勤廉XX”建设,全面推进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核查力度。健全案件发现查处机制,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
7.深入落实依法行政。深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全力打造法治政府。探索政府综合服务水平新提升。继续完善政府重大决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简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为。严格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各类行政审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公开公平的中介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及结果的运用。
8.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9.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美丽XX”建设、“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清水治污”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围绕经济转型升级、PM2.5污染控制、水源安全和内河水质改善等开展节能减排、深化水环境治理行动,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认真做好渣土、泥浆规范管理,国有土地防违控违,重要节点长效管理,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道路扬尘及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10.完善社会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XX”、“法治XX”创建机制。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定期定向公开约访等制度,强化初信初访责任追究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街道、村(社区)两级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健上网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综合措施。
11.完善法治建设体系。结合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法治##年度考核,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开展“法治街道”创建,结合实际推进“一街一品”法治建设,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培育具有特色的区域法治品牌。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基层依法自治的能力。继续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等专项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强化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与各项考核创建活动的对接,促进各行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三、整合资源,培育特色法治文化
12.深化“法律六进两延伸”活动。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法律六进两延伸”为载体,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XX依普办〔XXXX〕13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用法渠道。依托“美丽洲大讲堂”、“机关干部大讲堂”、“干部学习新干线”、“法制学校”、“农村文化大礼堂”等阵地,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下发普法宣传资料至各村(社区),加强对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
“法治夏令营”等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相结合,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预防企业法律风险。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治意识。
13.深化公职人员法治理念提升。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延伸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各类本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充分整合利用法制教育基地资源,丰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内容及载体。适时组织主题游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理念。
14.积极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体作用,保证经费投入和物质支撑,发挥橱窗、板报、网站、短(彩)信、电子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的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理念。
四、探索创新,树立法治建设品牌
15.全面推进“法务前置”工作。深化法务前置工作机制,试行“法务前置在网格”项目建设,结合“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村(社区)民主管理和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审查、法律建议、风险提醒等法律服务。
16.深化“法治指数”成果运用。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XX”评估指数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高;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发挥法治##部门联络人的作用,根据职能分工,适时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五、完善各项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保障
17.完善法治工作保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召开法建(依普)工作会议,主动听取法治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街道法制机构建设,要确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法律事务,同时注重发挥律师及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完善各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研究、部署、协调、督查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调整充实队伍。切实加强对法建、依普工作的人员保障,加大法建(依普)骨干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学习考察,不断拓宽工作交流渠道。加强法制副校长、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日常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各级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