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经济发展不动摇,涵养壮大财源。
不断巩固基础财源、壮大主体财源、开辟新兴财源,支持经济发展。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及企业改制重组四个方面的项目,做大医药产业,做精葡萄酒、稻米等农产品加工业,做深矿产建材业,做活停产、半停产企业。二是出台扶持激励政策。重新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上市、发展民营企业、支持项目建设、刺激房地产业发展等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助、贴息、科技创新等方式,集聚信贷资金、民间资本,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提升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融资功能,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解决融资难题,做好银企对接及企业诚信建设工作。四是列入预算50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可研、环评、土地预审、立项审批等前期费用。
(二)落实收入指标不打折,确保实现目标。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签订经济主管局、组织收入部门、各乡镇组织收入责任制,落实各项指标,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税收,保证实现目标。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企业和乡镇,研究、分析、掌握每个时期的财税形势和税源变化情况,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努力挖潜增收。依法开展纳税稽查评估,以票控税。对酒业、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开展专项治理,对矿产业、酒业、粮食加工业新上税收监控系统,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欠税问题,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防止非税收入大起大落,遏制乱收、乱罚和虚增财政收入,保持良好的财政收入结构。五是争取资金力度不懈怠,增强保障能力。深入研究把握国家及省财政政策,分析财政走势,牢牢抓住信息,积极主动经常地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保证上级补助资金实现新突破。
(三)保障民生支出不放松,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目标,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解决民生实事。做到及时足额支付现行工资,保付教师拖欠工资,适时、适当提高收入标准;做好医疗卫生、民政优抚、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做好新农合提标和水源地保护工作。二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用奖励、贴息、借贷、担保等手段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村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加大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提高农民技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加强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大力实施以农村交通、饮水安全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来源:)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三是保证各项运转支出。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公检法司办案等支出需要,提高保障各项事业发展能力。四是加大教育科技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事业全面进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五是加强城市管护力度。集中精力支持好城市建设管护工程,加大城市管护力度,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净化水平。
(四)财政监管改革不手软,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确保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扎实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政府负担的工程支出纳入政府采购,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发展乡镇经济,壮大乡级财政实力,促进县乡经济全面发展。四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