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是中国经济最为平稳、快速发展的历史期间,随着经济的高速运转,城镇化的步伐也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流动人口急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矛盾也愈来愈多,越来越繁杂。然而,由于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滞后,加之各行政机关“为己争利”的思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或执法空档现象屡见不鲜,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难题,国家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原则,部署实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
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重复处罚、执法空档、多头执法的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城管执法依据不足、城管执法手段单一、城管执法程序不严、城管执法责任脱节、城管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等问题应运而生。以上问题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城管执法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矛盾不断、城管执法者随意扣押相对人财物、不合程序执法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些都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
但是,我们所见到了上述现象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由于原有机关的工作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并未随之转移,这就导致了城管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而管理职责和义务却是无限的,由于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和防护装备,城管执法人员既没有人身安全保障,也缺乏执法权威,最近温州城管因依法对违章停车贴罚单被车主暴力殴打,就见证了这方面存在缺陷。但社会舆论往往同情弱者,因此,对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当行为的无情指责、各种争执的演变就成为了“最弱势群体”与“最委屈执法者”之间的“恩怨”纠缠。面对城管执法中的上述“两难”局面,政府相关人物和部门、城管执法人员和社会广大民众是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呢?
二、对城管执法现状的几点反思
(1)树立城市管理新理念。服从规律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者应当顺应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摒弃“一刀切”、“简单化”的管理理念,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网格管理。比如针对小商小贩,可以根据不同的城市功能区域进行分类管理,设定不同层级的限制进行管理,比如分为禁止区、限制经营区和开放区,让管理相对人在张弛有度的制度框架内自由选择。事实上,很多国际化的大都市如伦敦、巴黎等城市中,街头的小摊、小贩和流浪者都作为一种独特的风景在城市的缝隙中生存,而不是被完全推出城市,因为他们也需要生存的空间,更何况管理者没有这样的权力,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2)反省执法对象与目的。在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暴力的强制手段,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剥夺公民财产的行为(如城管执法中不按程序没收工具、扣押财物等),永远应该受到最严格的限制,并依宪法和法律而行,依司法程序而行。应当明确,城管执法的目的不是与其他部门争利,更不是与民争利,而是为了使城市的运行更为流畅,使城市的环境更美好,使生活的人能够感觉更加和谐;不是以暴力将小摊小贩赶出城市,而是更加“善意”地进行管理,使管理者乐于按政府制定的规则活动。因为一个法治政府如果允许它的执法者可以随意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但不符合法治精神,而且与法治政府的目标也会越来越远。
(3)建立执法新机制。现行的城管执法机构,其职能基本继受于其他部门,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因而显得残缺不全,复杂繁琐,影响了执法效果,所以,解决此问题就必须创新执法机制。如原有执法机构的有些职能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会更便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就应彻底交由城管执法机构。并且在职权转移的同时应考虑到编制、人员的转移与变动,否则就会导致机构的膨胀,从而加重社会的负担,这也与综合执法机构的建立初衷相悖。同时,还应重视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比如城管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时,可与公安部门、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动式执法”。当然,机制创新的目标是为了建立更加便民、高效、有权威的综合执法队伍。
(4)完善城市管理配套政策。城市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城管执法机构强制性管理是不够的,各种配套社会政策都必须跟进。对无照商贩流动经营问题,政府要考虑商业网点或者导入区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如xxx区有二十几万人口,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菜市场并不多,以致公路两边摆摊,菜贩占街卖菜的现象常常发生,这就与城市发展很不协调;同时,也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照成本,为其办理经营执照,最终将其纳入城市管理的正常范围。
总之,市民要生存,城市要管理,经济要发展,面对不同的价值取向,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新问题必须靠管理者的智慧。同时,一个文明社会的秩序应建立在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上的,而不能为了秩序而去剥夺一些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只有这样,社会的运行才能和谐,法治社会的目标才能在正常的运行轨道上得以实现。
山区税源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税源管理模式也在不断改革与发展。但由于山区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的特殊性,以及山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很难适应国家以宏观经济发展为对象或目标所制定的税源管理模式,而应当根据各山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税源管理模式的构建与选择,主要是构建灵活机动,又相对稳定的管理框架,以促进山区税源管理的深度、广度,提高山区税源管理的质量。一、关于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模式及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什么是税源管理。广义的税源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个税收立法层次上的管理,即宏观税源管理,包括对什么征税,税基确定,以及每个税种的具体减免、扣除、抵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这都属于立法解决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执法层面上的实务操作管理,即微观税源管理,主要是监督对现行税收政策的具体落实,即对具体税基的核实、监督、管理,属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
(二)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总结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及其演变,税源管理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属地管理。主要是责任到片、到人,各税统管,所以也称分片管理。其特点是管理者对所管区域的情况了如指掌,对税源变化的掌控及时、准确。但因管理力量相对薄弱,对技术含量较高和行业特征突出的税源,难以提高管理质量。二是集约化管理。主要是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紧密的重点税源所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其特点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管理资源的配置。但如果这些骨干税源分布不集中,或者各个骨干税源和行业特点差异大,有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如山区小矿山、砂石厂等。三是专业化管理。也被称为行业管理,主要是以行业为对象划分管理组,各管理组只对某一种或一类行业进行管理。其特点是有利于对专门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详细掌握行业特点,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但如果同一行业的地域分布较广,管理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有可能难以准确掌握同行业中各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变化,即掌握了行业共性却难以准确把握企业的个性差异。四是简易化管理。如委托扣税,或者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重点巡查的税收管理模式。其优点当然就是简易,尤其是以现代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简易化管理模式,更是今后税源管理的发展趋势。资料显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纳税人数量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与此同时,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也在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如果仍沿用传统的人盯人、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的单一方式管理税源,显然已难以适应,大力发展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五是社会化管理。主要是针对零星、分散,容易流失的税源所实行的委托代征等管理方式。优点是在及时控制税源流失同时,相应降低了管理成本。
(三)本文研究的重点。显然,就税源管理的概念而言,本文所称税源管理应属于第二层次的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管理;就税源管理模式而言,主要是指在现阶段既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态下,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它不可直接套用上述某一种或几种现存在的管理模式,而要根据山区税源的实际分布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科学选择。
二、关于山区税源管理的模式
(一)山区税源的特殊性。为了选择适合于山区的税源管理模式,必须首先摸清山区税源的特殊性。税源分散是山区税源的主要特征,这是由于山区人口居住不集中,绝大部分纳税主体都没能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加之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使其经营活动的技术含量较低,大多数纳税人都只能从事亦工亦农、亦商亦家的家庭作坊式的经营,“不间断经营周期”大多小于一个自然年度,如季节性经营。且大多数是就地取材似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农产品加工业、矿山开采业、建筑材料加工业等。这种特殊的生产经营状况,决定了山区税源大多呈现五种基本特性:一是税源分布的分散性,这是由居住地的分散性所决定的;二是税源规模的弱小化,这是由经营者普遍较低的经营能力决定的;三是纳税主体自身管理的随意性,这是由纳税主体家庭化经营所决定的;四是税源种类的零星化,这是由就地取材、“靠山吃山”的经营模式决定的。五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难度大,主要是纳税主体自身落后的经营手段、不规范的财务管理状况等,难以实现自身管理的信息化,也不具备税源管理现代化所需要的客观条件,就税源管理而言,要摆脱传统管理模式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二)目前山区税源管理所面临的困境。由于山区税源本身的特殊性,客观地要求税源管理模式的特殊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山区税源管理很难寻求适合自身需要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统一规范的制约,失去了山区税源管理的特色和灵活性。一般说来,上级统一要求的管理模式大多是根据经济发展,或者税收工作本身发展的需要,从宏观出发制定的,是符合整个社会发展要求的,但事物的特殊性是永远存在的,在大多数地区普遍适用的模式或方式、方法,不一定适用特殊地区和特殊环境。二是受人为的极端因素影响,忽左忽右,摇摆不定。在如今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年代,领导层作为决策者,对工作适时地进行改革是很正常、也是很必要的。但作为政策的执行者,由于所处的工作环境有差异,若不从实际出发去执行上级政策,就不能如期带来工作的积极进展,有时反而给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就税源管理工作而言,每隔三五年就“规范”一次,具体表现在与税源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人事、机构的安排和设置上,以及表现在各种管理手段的应用上,如:一时要大集中管理,一时要设分局或实行管理员管片制度;一时要实行微机监控,一时要实施《管理员手册》等。且每有新的模式出台,就必定要求统一实施和检查验收,使得山区本来有限的管理力量大量地耗费在频繁的机构撤并,繁琐的编造资料、手工录入、手工记录等无用劳动之上,也就是典型的闭门造车,应付检查,从而很少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跟踪管理、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工作。
(三)适应山区税源管理的基本模式。从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山区税源管理不易套用固定模式,而应根据各个山区的具体情况,如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等情况,考虑税源管理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分别采用多种模式,或者综合采用多种模式。但就目前大多数山区的发展状况而言,属地管理模式、集约化管理模式、专业化管理模式等,还是占主导地位的。
模式一,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二,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模式三,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模式。
三、山区税源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上述三种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各山区的地理环境、税源分布、税源结构等情况具体而定,更可以突破上述模式。
(一)模式一的路径选择。对于山大人稀,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采用本模式,即以属地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上,不宜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也不宜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基层分局(或税务所,下同)。其理由是,若在这种地区实行大集中模式,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管理对象即税源却遍布于几十及至上百公里之外,这会使管理人员的大部分时间被消耗在路途中,交通费、食宿费等管理成本增大,管理工作难以深入,管理质量低下,如五峰国税局就曾采用过大集中模式,全局30多名税源管理人员集中在县局,而XX多户纳税人却颁布在2372平方公里内的大山里,因管理质量每况愈下,不得不重新设立分局;而若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置分局的话,势必因机构臃肿和“僧多粥少”而增加税源管理成本,或者因机构多人员少而造成实际管理力量薄弱,还有可能因执行政策不统一造成税负不公等问题。而应以自然经济区划为基础适当集中设立分局,如五峰县8个乡镇,一共只设立了3个分局,这就兼顾了方便、效率、节约、执政政策规范等因素,具体实施路径如下:
一是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税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对特殊行业,由县局组织力量,通过试点探索行业管理规范,试点成功后再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如五峰县是一个茶叶之乡,年该县组织茶叶行业税收管理试点,探索出了茶叶生产的能耗(电、柴)与生产量的比例关系,以及包装物等外购材料与产品销售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使全年的茶叶税收较XX年增长35%。年该局又对矿产行业实行管理试点,探索出了雷管、炸药等控管爆破物资与矿产开采量的比例关系及弹性系数,通过在全县各分局推广运用,1至7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2%。
三是对全县年税收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纳税主体,或者对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行业,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县局统一组织实行集约化管理模式,即县局统一制定管理措施和跟踪监督,由各分局分别执行,如通过信息化手段实行网络管理、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等。依然以五峰国税局为例:该局年1至6月平均在册纳税人2200户,年上半年实现国税收收入3715万元。其中,该局将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18纳税人纳入重点税源管理对象,半年来实现税收2841万元,占半年总收入的76%。
四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如五峰国税局在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现行水平以前,曾有60%的管理力量在管理着占全县国税收入总量3.8%的税源,后来以委托代征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使管理员的主要力量集中到了重点税源的管理之上,实现了当年入库税收超历史、超计划。
(二)模式二的路径选择。对于区域面积较大,但重点税源却相对较为集中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二,即以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专业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重点税源是指企业规模、经营收入、纳税额等相对较大,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力,对经济发展及完成税收任务联系颇为紧密的纳税户。如果这类纳税户分布相对较为集中,则采用以集约化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与之相应的机构设置可以采用以县局为基层的大集中模式,在边远地区适当设立税源管理点。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以县局为单位,配备骨干力量,对全县的重点税源进行集中管理。
二是对年税收额在规定数额以下的纳税户,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税源管理点(或处),实行属地管理。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化管理等模式。
(三)模式三的路径选择。对以当地特色产业、工业企业、高新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大型商贸行业等为主导税源的山区县,可以采用模式三,即以专业化管理模式为基础,辅之以集约化管理、属地管理、简易化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等模式。机构设置则根据税源的分布情况,相应实施以县局为单位的大集中管理模式(税源较为集中时),或者以经济区划为基础设立分局(税源较为分散时)。具体实施途径如下:
一是县局统一组织,以当地规模较大的行业、企业为单位,成立行业管理组,分别对不同的行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深度和管理质量,如茶叶行业税源管理组,煤炭行业税源管理组,金属矿产行业税源管理组、商贸行业税源管理组等。
二是对较大规模的行业、企业以外的企业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管理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集中,可以实行二级专业化管理或集约化管理等模式;若税源分布较为分散,可相应实施属地管理模式。
三是对起征点以下或者零星税源,辅之以社会管理和简易化管理等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只是税源管理的基本框架结构,要形成良好的管理效果,必须充实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如银税联网、税企联网等,而管理手段、方式的创新与发展,更是税源管理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山区经济的逐步发展,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税源管理方式是现代税源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为税源管理人员减负,如整合软件应用、简化归并文书等,也是不论什么模式下都普通管用的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培养具备现代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的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青少年学生接受能力强、可塑性强,普法的效果明显。实践证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所以,我们应花大力气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我区如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有一些自己的思考。一、 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区现有中小学校19所,现有中小学生3万人左右。近年来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一)组织网络健全。目前,**区已经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xx”普法规划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当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区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区教育局成立了“xx”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xx”普法工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创新。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我们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我们还利用寒暑假、“五一”、“国庆”四个节假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目前累计接受学法教育的人数已达70万人次。同时,**区各中小学校还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集中在全区广大中小学生当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区注意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发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区在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认识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各级各类学校,或者一些学生家长,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二)社会负面影响。当前,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方法老化,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四)措施棚架。 “一五”到“xx”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棚架,不落实。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促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 要根据青少年活泼好动,求知欲强,精力旺盛、好奇心重等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要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光荣的教育观念。
(二)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首先,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坏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テ浯危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学校不可能包揽青少年的一切事务。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的作用,学生离校期间的管理,要推广洛阳涧西区的经验,“学校放假,社区开学”,发挥社区熟悉情况,近便安全的优势,使学校管理与社会管理合理衔接,不留空档。三是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协调配合。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要注意加强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ァ∈紫龋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改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只懂与自身相关法律知识的单一知识结构现状,培养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聘用人才。同时,还要加强各级关心下一代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离退休老同志更新知识,提高关工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加强各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组建法制宣讲团,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办家长法制学校等,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
海产品加工现状分析调研报告
1.活动背景“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把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见诸于报端,这不禁使广大消费者心存疑虑,中国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急剧下降。食品安全问题首次提升到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
南澳是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和渔业县,全县海域面积达四千六百平方公里,盛产着鱼、虾、蟹、贝、藻五大类的海产品一千三百多种[1];并建成了四万多亩的近海 “蓝色牧场”,遍布三大渔乡的水产品加工网络和建成二大海产品专卖市场,使其成为海内外游客购买海货的“天堂”。近几年,南澳县从实施“海洋活县”的发展战略出发,把水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构建产业开发平台[2]。
2.活动概况
我们来到南澳岛调研当地的海产品加工现状。参观其加工流程,考察其加工过程是否卫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加工标准,一方面在学习过程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探讨当地是否具备发展海产品深加工业的条件,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3.调查情况与分析
3.1南澳海产品状况
南澳海域海洋生物资源,据我们从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给我们参考资料《南澳县渔业资源调查与区划报告书》及《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发展调研报告》中,可以看出南澳海区的生物种类打7000中,其中经济鱼类700多种,主要经济鱼类有:
中上层鱼类:蓝园鲹(巴浪)、金色小沙丁鱼(姑鱼)、脂眼鲱(强鱼)、鲐鱼(花鲱)、颔园鲹(长腰巴浪)、竹筴鱼(阔目巴浪)、羽鳃鲐(白面)、扁舵鲣(水棍)、干金枪鱼(青甘)、鲔(阳棍)。
底层鱼类:枪乌贼(鱿鱼)、带鱼、乔氏台雅鱼、金带细鲹(白身仔)、二长棘周、长蛇鲻、星斑裸颊周、大头狗母鱼、条为鲱鲤(红鱼)、黄带付鲱鲤(大红鱼)、短尾大目周、真周(赤鯮)、细鳞三梭鲈(厚鲈)、三线矶鲈、大头白姑鱼、高体若鲹、刺鲳(肉鲫)
岛上淡水鱼、虾、蟹、贝类
岛上已知淡水鱼类有: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鲮鱼、鲫鱼、福寿鱼、非洲鲫、梭鱼、乌鱼、胭脂鱼、鲴鱼、鲃鱼、麦穗鱼、攀鲈鱼、斗鱼、中华鳗鱼、日本鳗鲡、黄鳝、鲶鱼、胡子鲶
淡水虾、蟹、贝类有:长臂虾、招虾、田螺、石螺、蜗牛、中华绒毛蟹、河蟹、日本沼蟹等类品种。
主要种植植物:龙须草、海带、紫菜
南澳县的海产不仅种类繁多,并且水产品的总产量很高,xx年全县的水产品总量达到了129105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为75805吨,海水养殖产量为 52955吨,大大超出了当地的水产品需求量。因此当地拥有非常丰富的海产品加工原料,且南澳到位于南海东北部、闽粤台三省交界处,区位优势明显,因此当地发展海产品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及地理优势。
3.2南澳海产品的加工现状
在我们实地调研和对南澳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采访中发现,岛上没有专门深加工海产品的加工厂,有的只有初加工的工厂、作坊。我们在后宅镇西山村参观了奇佳宝加工厂,该工厂收购当地从当地收晒干的紫菜,主要做为食品的添加物如饼干上的海苔,紫菜的质量只要根据厂家的要求选取,一般紫菜的质量不会很高。紫菜的加工过程很简单,用手把紫菜撕成较小的块状后,将其投入到搅拌器进行搅碎。紫菜颗粒的大小,由商家的订单决定。整个加工过程简单,没有任何化学添加物。加工成品主要销往岛外的加工厂进行进一步加工。据厂中负责人介绍,不仅是紫菜,当地的海带、龙须菜等也是直接晒干或晒干后再搅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