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穿工作始终,争做执纪为民的表率。
一、学习党章,践行宗旨,在思想观念上做到情为民所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重任,能否做到执纪为民,不仅关系反腐倡廉任务落实,而且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工作中,要切实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要把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作为重要职责,时刻把群众的疾苦、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忧群众所忧、想群众所想。要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和人民群众一起同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使执纪贴近民心、植根群众,真正体现群众利益。
二、融入中心,履行职责,在工作实践中做到利为民所谋。一要严格执纪办案,保护群众利益。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注意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腐败行为,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既要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经济大案,又要从严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鱼肉百姓的案件。既不让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更不让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犯,保证惩治腐败与实现人民群众和党员的合法权益相统一。要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认真总结教训,提出针对性建议,进一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使腐败者被惩治、失足者受教育、改革者得鼓励、群众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二要坚决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执纪为民,就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具体事情抓起,通过执法检查、行政效能监察和开展专项治理等,使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当前,要重点围绕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尤其是群众上学难、看病难、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真正让他们见实效、得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要积极融入中心,发展群众利益。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始终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有作为、有地位。要贴紧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廉洁高效,不断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解决为政不廉、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纠正“三乱”和“吃拿卡要报”等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使纪检监察工作努力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更多享受到发展带来的实惠。
三、秉公执纪,严于律已,在自身建设上做到权为民所用。一要依法执纪。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学法,严格依法办事。要熟练掌握宪法等国家法律以及《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法律条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原则,严肃执纪,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努力维护社会公正。二要廉洁自律。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干部立身行事之本、执纪为民之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自觉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谨慎不苟,慎独自处,用法律和纪律约束自身行为;要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在亲情、金钱、美色、权力、地位面前经得住考验、管得住小节、抵得住诱惑;要正确对待物质生活、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保持良好的思想境界和平衡心态,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树立廉洁的良好形象。三要接受监督。要坚决执行各级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以两个《条例》为尺子,以先进人物为镜子,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要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永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