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年监督工作计划,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民政局2007年5月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根据评议工作安排,调查组于6月份着手做好准备工作,8月至9月上旬对民政局工作开展评议调查。调查期间,召开由县民政局全体干部参加的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听取负责人工作报告,会后与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台账;先后到县老干部局等有关单位,及到大峃、玉壶、西坑、公垟等乡镇进行调查,召开由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乡镇领导、民政助理员、县(或乡镇)人大代表参加的6个座谈会,并实地视察有关乡镇的敬老院,走访部分群众,向部分干部、人大代表发放评议调查表108份,其中对民政工作表示满意的占66.6% 、基本满意的占29.2% 、不满意的占3.8%、不了解的0.4%,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注重干部队伍建设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工作思路清,富有活力,转变作风,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各项职责。重视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机关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满意在民政”、“转作风优环境” 等活动,充分发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二)稳步推进各项民政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我县长期以来存在的“丧事大操大办、跟风攀比、扰民伤财”的丧事陋习,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委办、县府办先后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意见 (试行)》、《关于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县民政局迎难而上,积极牵头组织做好丧葬陋习整治工作,开展千人动员大会、千人签名活动,通过对县城丧事陋习活动的监督,县城区域内大摆酒席、乱送钱物等丧事铺张浪费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临街占道做道场、放鞭炮等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高。在县城整治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其他各乡镇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总体取得较好效果。
对“一沿三区”的坟墓进行整治,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益性生态墓地30座,火化率达100%,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荣获09年度全市一等奖。开展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从今年9月1日起,凡本县户籍人员死亡的,基本丧葬费880元均给予减免。
2、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连续 2 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止今年6月底,共发放低保金4105万元。投入敬老院硬件设施改造资金430多万元,实现新增床位300张,五保集中供养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建立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1059名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工作。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累计为270名困难老人免费实施白内障摘除手术。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累计投入约1900万元,改造危房2900多户。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修订出台《XX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实行零起点救助,缓解全县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
不断完善救灾救援体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县、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应对“莫拉克”台风抗灾救灾中,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灾民安置工作扎实有效,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3、双拥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启动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工程。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得到落实,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资金,较大幅度提高抚恤优待标准。针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出台了《XX县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
不断落实退伍安置工作政策,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现自谋职业,建立农村退伍军人就业数据库,帮助联系部分农村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
4、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开展
2008年组织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84个行政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社区建设稳步开展,通过租用、无偿划拨等办法为6个城镇社区落实办公服务用房,并配备了12名大学生,初步建成9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38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
5、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县婚姻登记中心被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授予2007年度XX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民政部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重视社团组织管理,开展民间组织评估、社团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县社团组织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巩固了区划地名建设成果,建立国家地名数据库。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工作,全面完成五年一次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三)认真办理人代会议案与人大代表建议意见
县民政局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视人代会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三年来,共承办县人代会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意见23件,明确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面商率和满意率,取得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殡葬管理有待继续深化和规范
青山白化整治工作不够彻底。目前青山白化治理中,仍然存在“应付检查式”的反反复复整治现象,而这种现象导致各乡(镇)和村干部产生厌倦情绪,并影响政府与群众的信任关系。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翻修、新建私坟的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屡治屡犯,也是引起部分公益性生态墓地销售困难、入葬率不高的原因之一。整治工作中,拆坟经费由乡镇负担,增加了乡镇的财政压力。
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有待规范。“一乡一公墓”的现状不符合部分乡镇的实际需求,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审批管理工作未到位,个别乡镇如南田镇,现有公墓已售完需新建或扩建。生态墓地的绿化覆盖率大部分不达标,墓穴超高、超面积的现象仍然存在。生态墓地的销售价格缺乏监管,群众反映售价偏高,特别是经营性公墓售价更是畸高,不利于生态墓地的推广和普及。
殡仪服务水平仍需提高。殡仪服务加班费的定价还不合理。对殡仪馆内的殡仪服务部管理未到位,部分丧葬用品售价偏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现有殡仪服务场所的区位、规模、设施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革除丧葬活动中封建迷信的工作不到位。当前殡葬活动中的陈规陋习,丧葬择日、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仍然盛行,特别是“丧葬择吉日选时辰”现象造成殡仪馆时段性的运尸、火化工作超负荷运作。
(二)老龄事业发展滞后
截止2009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有57000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5%,65岁以上 42000多人,约占总人口的11%,数据表明我县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正向“超老年型社会”发展。当前,我县老龄事业总体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老龄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县老龄办只有1 名工作人员,难以承担综合协调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工作任务。同时基层老年人协会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县还有57个行政村未建立老年人协会,大部分老年人协会开展活动不正常。县光荣院、乡镇敬老院的食品采购管理存在漏洞,财务管理不规范。
老龄事业经费投入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老年人福利硬件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如老人公寓、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欠缺,县城仅有的一所光荣院(福利院)规模小、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低,难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养老、娱乐需求。
(三)基层民主政治与社区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民政局的组织力量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不力,对该类信访件的办理缺乏有效的措施手段。民主管理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待落实,村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
在社区建设中,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的人员结构、服务功能仍停留在村两委班子、村两委服务的层面上,还仅是建有“名义上的社区”。社区服务功能不健全,未达到上级对社区建设的要求。此外,社区建设整体氛围尚未形成,相当多居民对社区建设还比较陌生,社区意识不浓,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四)城乡低保工作不够规范
在低保管理工作中,对低保对象缺乏动态管理机制,“应保尽保”的政策在各乡镇的落实情况不一致,部分乡镇存在因量化管理低保对象而出现“该保的进不去,该退的没退出”现象。个别地方还出现“人情保”、已死亡低保对象仍在领取一段时间低保金等不良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
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如收养登记的程序与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民政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基层民政员的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重视救灾救济、社会捐助、社会保障等方面内容,及各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公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继续做好“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栏目,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二)进一步强化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要常抓不懈地做好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切实做好对“一沿三区”坟墓的治理,积极研究青山白化治理的有效措施,建立青山白化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翻修和新建私坟现象。
要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审批建设新的公益性生态墓地,要根据乡镇的实际需求,不能局限在现有的“一乡一公墓”。应做好与相关部门、各乡镇的协调工作,加强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的审批管理。强化生态墓地标准化建设管理,提高生态墓地的绿化覆盖率。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公益性生态墓地的有效入葬率,充分发挥生态墓地的作用。联合县物价部门加强对生态墓地销售价格的监管,规范全县生态公墓的经营行为,遏制生态公墓销售中的“暴利”行为。
要进一步倡导移风易俗,革除封建迷信活动。加大工作力度,摈弃丧事活动中的择日、做道场等封建迷信活动,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丧葬观念,推行树葬等多形式的节地环保的骨灰处理方式,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全力巩固县城丧葬陋习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切实可行的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杜绝丧事铺张浪费及丧事扰民现象的反弹。
要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继续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加强对殡仪服务部的内部管理及丧葬用品的销售管理,加快做好新殡仪馆的选址搬迁工作。
(三)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发展老龄事业
要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健全老龄工作机构,充实老龄工作人员,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各类老年组织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和开展老年人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老年人供养、医疗条件,同时把老年福利事业作为“朝阳”产业加以扶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
要加大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强示范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充分动员社会力量,促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走政府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道路,创办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活动阵地,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营造氛围,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加强指导与管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
要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做好换届选举的政策宣传与工作指导,加大对威胁、贿选等不法选举行为的处理力度,切实重视对此类信访件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提高村委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要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工作力量,健全便民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的社区服务需求。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
要切实强化低保工作管理,认真做好对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排除“人情保”现象,适时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及时退出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掌握已死亡低保对象的信息,做好除名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进退有序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应保尽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