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itc投票的五票之中,仅一票认为台厂电池对美国太阳能产业没有造成损害,其他四票均认为有损害。
先前美国商务部在初判、终判均裁定台厂有倾销情形,终判的反倾销税率稍有降低,其中以电池大厂茂迪的11.45%最低,昱晶为最高的27.55%,其他台湾电池厂则是用前两者税率平均值19.5%。
陆厂XX年首次双反税率在30%以上,但今年5月可能在年度复查后,降至17.5%。同样被课税,台厂不但没占到太多优势,而且生产成本较高,产品在美销售很吃亏。
台湾太阳能光电产业协会理事长暨新日光执行长洪传献表示,itc的裁定结果在预料之中,业者对策主要就是已进行的分散市场,并规划海外设电池与模组厂。
业界认为,itc的裁定不会使市况更糟,因为从去年下半以来,美国订单早已所剩无几,因此展开分散市场布局,努力争取其他地区市场的订单,来降低丧失直、间接输美订单的冲击,现阶段产能利用率并不是问题。
不过在无法进入美国市场的情况下,台厂在非美地区竞争更为激烈,导致台厂产品售价滑落,至今仍不敷成本。多家电池业者去年第3季单季转亏,第4季本业也没有太多好转迹象。
经济部:扩大内需留住技术
美国贸委会终判台湾输美之晶硅太阳能产品,将被课徵反倾销税,并引爆产业出走潮。经济部工业局对此表示,将以扩大内需、朝高质化发展,盼业者把研发基地留在台湾。
工业局说,确实有业者因将被课徵11.45%至27.55%的反倾销税,考量风险分散,及生产布局,打算移至东南亚。工业局对此表示理解,但表示希望业者只把低阶生产线外移,但把研发、技术以及高附加价格者留台湾。
另外,将与能源局配合,持续推动“阳光屋顶百万座”政策,扩大太阳能发展的建置量。业者目前以生产制造太阳能电池为主,会协助业者推动垂直整合,发展高获利的终端发电系统服务、品牌,以及整体解决方案,藉提此高附加价值。
国贸局表示,美国贸委会终判我国太阳能产品反倾销案损害成立,这样的结果无论对台湾或美国的太阳能产业发展都不利。之前已积极协助厂商应诉,并给予四成或最高300万元诉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