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前沿哨所,也是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触须,更代表着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派出所工作的好坏,民警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因而派出所的日常执法办案及服务群众,都必须坚持公道正派、热情服务,无论是服务还是执法,都必须是在阳光下作业。同时,在社会日益信息化的今天,社会透明度越来越强,公安执法的任何一环节都必须规范,不容一丝差错。否则,会被炒得满天飞,引起群众不满。因此,加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愈来愈重要,这也符合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中的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当前我县公安派出所的现状及要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派出所监督机制。
一、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1、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
近期,上至公安部、省厅都对公安派出所实行月检查、季通报、总排名,同时,我市治安部门还推出派出所长到期轮换制(规定城区派出所最长三年,农村派出所最长五年),就是加强内各监督机制的最好的体现。
2、加强派出所网上执法力度,实行案件办理阳光作业监督机制
派出所无论办理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要实行网上作业,从受案、处理、执行统统在网上操作,按流程进行,每一起案件都实行阳光作业,避免了办人情案、不公案,逐步完成由陈旧型简单执法、随意执法向新型网络执法、责任执法和监督执法的转变。
3、加强公安派出所执勤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来加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
派出所民警执法办案实行责任终生制,不因办案民警的职务变动,岗位变动而改变谁办错案,而是要终身负责。同时,实行办案联动制,将办案民警,责任领导捆绑一起,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增强办案民警的责任意识,避免错案发生。
二、加强外部对派出所的监督
1、派出所聘请廉政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定期向他们通报派出所的工作。这些监督员可以是地方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可以是辖区内有威望的正直的人,他们可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而再反馈给公安派出所,也可以将收集的群众反映通过有关程序反映给公安派出所的上级机关。
2、公安派出所可以邀请纪检、监察、物价、检察院等部门,不定期对派出所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方面进行检查,防微杜渐,避免公安派出所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更避免执法办案中刑讯逼供、体罚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发生,从而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
3、积极向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及监督机关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投诉。目前,我局将局长、政委、纪委书记、督察队长的联系方式向全县公布,在每个派出所醒目位置上将这些领导的联系方式制成永久性标识,从目前来看,效果不错,反映也很好。
4、实行开门评警,主动接受监督。以“警民相约警务室”和警营开放日为依托,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过选择一至二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安工作,向社会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问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