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经济发展现状
我县是“七山半水半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农业县,劳动力资源富余。现有劳力32万人,占总人口的45。我县劳务输出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劳务经济萌发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资源过剩,农民开始走出“山门”,外出探寻治穷致富门路。二是劳务经济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家基本建设速度加快,大批的富余劳力转向城市务工,务工人员逐年递增。三是劳务经济较为成熟阶段。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从宏观加以正确引导,从微观搞好服务,使全县劳务输出人员逐年增多,队伍不断壮大,劳务经济份额逐年攀升,劳务经济总量逐年增大,成为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近年来,全县年输出剩余劳动力稳定在15万人左右。2004年第一季度,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近17万人。外出务工人员遍及全国各地,已形成庞大的就业群体。2003年,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资金8.3亿元,占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的38,极大地改善了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就业观念等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劳务经济呈稳定、有序发展态势。
⒈人员构成及务工地点分布状况
据初步普查结果表明,截止今年2月底,全县外出务工人员总数为168475人,其中:男性115345人,占68.5,女性53130人,占31.5。主要务工地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沿海发达地区和京津唐经济圈,分布在本省和其它省区仅占25左右。
从行业分布看,建筑装修行业占38,进企业务工占32,商业贸易、餐饮服务及其它行业分别各占10。其中,在民营、私企的占75,外资企业的占20,在国有、集体企业或出国务工者总数占5。职业主要以简单和重复劳动为主,大部分是从事一线的普通工和辅助工。从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的占79.09,36岁—45岁的占19.73,46岁以上的占1.18。从文化层次上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11.25,初中占52.6,高中(含中专)占25.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0.75。
⒉外出的组织形式
从全县情况看,外出的组织形式正在从无序到有序、从自发外出逐步发展到有组织、有计划、成建制的输出。据统计,县、乡、村有组织、成建制的输出人员占外出人员的37.4(已登记有组织组建的公司、队共142个,其中100人以上的公司、队34个);由“领军人物”带出的占29.1;由用人企业(单位)到各乡镇招聘外出的占5;由亲友介绍,以亲情为联系,互相结伴外出的占17;通过务工地劳务市场介绍的占6.5;自由谋职的占5。
⒊外出务工收入
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受文化层次、年龄结构、工种熟练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限制,其收入差距较大,年收入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其中:年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占11.05;年收入在6000元至1万元的占63.95;在1万元以上的占23.02;年收入在10万以上或仅只能保住来往车旅费的占1.98。
⒋农民外出务工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
据农经年报统计,2003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为21.71亿元,外出务工人员寄带回家收入为8.3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38.2。全县15.7万农户中,有3万多户翻建新房,其中盖楼房的达2万余户。
二、发展劳务经济的主要做法
⒈加强领导,搞好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商城县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维护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二是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落实外出务工人员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加强维权的通知》等,对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为农民务工提供服务组织保障。目前,全县各乡镇都成立有“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领导小组”,有296个行政村(占总数的80)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四是在进城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济南、合肥、苏州、杭州等城市建立了4个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及时便捷服务;在外出人员最为集中的苏州市,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是不断加强纵、横向劳务合作,与上海、深圳、东莞、郑州、新疆等地的劳务中心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全县各乡镇都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做到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初步形成了县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协作、网络健全的农民进城务工服务机制,为促进劳务产业的发展做了有效的尝试。
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树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理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来抓,将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当地政府政绩的目标任务之一来考核,确立了“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搞好服务,抓好维权,健全网络,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和效益,努力把商城建成高水平的劳务输出基地”的劳务经济理念,树立劳务输出“出得去,稳得住,能挣钱,形象好,讲诚信”的品牌意识,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农民工外出务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如2001年,我县在江苏宜兴务工人员中,有159人患上了矽肺病,导致6人先后死亡。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矽肺病事件处理的方案和解决办法。然后,通过法律途径,责成对方赔偿440万元,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
⒊齐抓共管,切实抓好劳务输出服务工作
为方便农民外出务工,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清理、废除限制外出务工的不合理规定,扎实、真诚的为劳务输出服好务。县公安局及时为务工人员办理身份证和户口迁移手续,提供各种证卡。年春节期间办理临时身份证3000余份、边境通行证1000余份。交通运输部门为外出人员开设绿色通道。工商、城建、税务部门积极为成建制到外地地务工、经商的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经贸、技术监督部门及时发放特种行业从业人员操作证。计生部门与输入地计生部门配合,共同搞好外出人员计划生育的合同化管理。司法部门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为外出人员务工、创业搞好服务。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维权,及时处理较有影响力的外出妇女务工人员维权案件3起。县劳保局在每年春节期间、农忙之后,组织专人将最新用工信息发送到乡、村、车站。农业部门及各乡政府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及时研究耕地流转问题,防止因农民外出打工而出现耕地撂荒。县新闻单位及时刊播劳务信息、宣传好的经验,营造务工致事光荣的良氛围。去年,共外出录制商城在外创业人员突出业绩专题片12部。县政府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农业税征收以及下岗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管理、养老保障等都作了具体安排,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走的放心、创业安心、回乡安心。
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
为了实现劳务输出向技能型、智力型转变,确保农民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能拿钱、形象好,在组织劳务输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制定劳务输出培训规划,积极实施劳务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务工人员技能水平和自身素质。2003年县农开扶贫办,开展了贫困农民技能培训,参训人员免交学杂费,学制设一年长训班、3--6个月短训班,专业设置七大类型,首批选送150余人,现已毕业就业,实现了“一次培训,终身受益,一人培训,全家脱贫”的效果。今年又选300余人参加技能中长期培训。县劳保局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缝纫工、电工、焊工等共4000多人次;县建设局举办青工技能培训班17期,受训农民工3000余人次;县、乡工会(工委)共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3400多人,向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百问》1000本;县、乡妇联举办法律培训班23期,培训1170人。各乡镇先后举办各种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劳动合同、就业指导等培训,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自身素质,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⒌典型引路,加强引导,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随着外出务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社会发展对务工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县总工会提出并推行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双向维护机制”(简称“双向维权”,就是输出地党政工组织与输入地党政工组织互相联动,携手维权),受到了上级工会的肯定和推广。如去年12月中旬,县工会驻合肥市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在合肥市总工会的帮助下,在短短二天的时间内就为我县四个乡127名务工人员讨回了拖欠工资款398600元。县委、县政府制订优惠政策,动员和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家乡经济发展。一些农民外出务工学到了技术,扩大了视野,回乡创业,带富了一方百姓。如:李集乡农民刘怀同在武汉三镇多年艰苦创业,成为富甲一方的代表人物,2003年投资1000多万元,参与县城老城区改造;达权店乡在苏州务工人员楚德生在苏州学会了水暖制品生产技术,去年6月回本乡投资60万元创办“升辉水暖制品厂”,招收近百名下岗职工和农民工进厂务工。去年,全县务工回乡人员投资办企业的有396个,年收入近7000万元,不仅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还解决了11000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下岗职工就业,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实现了从“挣钱填肚子”到“赚钱盖房子”,再到“筹资办厂子”的转变,初步探索出一条“组织输出——维权成才——积累创业——共奔小康”的成功之路。
三、劳务输出带来的几点启示
我县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平均达15万余人。近年来,开放的政策、市场的拉动、政府的组织,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促使我县劳务输出规模与日俱增,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实践中,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农村劳力输出走的是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力脱贫致富的路子。农村大量劳动力投入市场竞争,找到了新的发展空间和希望。他们在干中学、学中干,成为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二是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聚,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发展。以我县为例,全县至少有6万农村人口通过改变户籍或在城镇经商、办厂等,由农村到城镇落户,成为城镇居民。作为现代城市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三是农村劳务输出过程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2003年,商城县出现近万户“耕地代管户”,代管农田面积近10万亩。外出务工人员将闲置耕地经营权全托或租赁给种田能手,作物收成部分或全部充抵托管费,或种田能手向外出务工人员交少量的耕地租赁费,各种税费由外出务工经商户承担,此举不仅发挥了闲置耕地的使用效益,也促进了产业化经营。
四是农村劳务输出过程是农民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农村劳务输出实际上也是劳动力综合素质的竞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通过输出掌握了新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了新的意识和观念,进而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有发生。主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纳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劳动安全措施不健全;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有些是采取计件工资制,工人被迫“主动”增加劳动时间);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未能完全落实等等。
⑵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没跟上,一部分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政策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
⑶地方保护性歧视仍然存在。输入地的户籍管理仍然是“关卡”,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尚未得到真正解决,外地儿童入学交高费等。
⑷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国家执行“两个确保”政策不涵盖进城务工人员,多数企业未为农民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交纳“三金”。
2、几点建议
⑴营造保护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
完善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律和政策,转变农民工思想观念,给农民进城务工以真正的国民待遇。
⑵建立健全完备的农民进城务工权益保护政策体系
废除或修改妨碍农民进城务工权益的有关政策性规定,特别是一些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文件。建立完善的农民进城务工权益保护政策体系。
⑶构建依法维护农民进城务工权益保护的法律平台
建议在《宪法》指导下,制定《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劳务输出与输入地对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的权利与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