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根据《xx信息人事管理制度》: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虽然至今我没有与公司签订任何人事合同,可以马上辞职不干,但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提早提出请辞,结束我在本公司的工作。
以下是对此决定的说明:
我的请辞,并非相关待遇问题,更不是由于人事相处的困扰,而是出于个人对职业生涯的考虑和规划。
经过将近三年的技术开发经历,我个人已经对技术开发失去了信心:首先是大环境不好(至少是在现在),国内对技术人员的发展前景不是很理想;二是个人并非科班出生,能力有限,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十分吃力。
当我对国情和自身渐有更深的认知,最妥善的办法,应该趁现在年轻,没有牵挂和束缚,以主动退出、转行销售之类工作为宜。如果年纪越来越大,或许我就没有这个勇气了。
再次衷心感谢公司对我的重用与信赖。我与自己的职称实难匹配,深感惭愧。这一段时间的开发经历是我珍贵的人生经验,虽以请辞告终,但我对公司和技术工作依然充满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