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来事务所工作时间很短,也不成功。但是还是从您这里,学到了很多做人和做事情的道理,在这里,我要谢谢您。
当初选择来我们事务所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1、希望自己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合格的提成律师。2、离开家比较近。
现在选择离开律师这个行业是因为:1、我的经济出现严重的危机,导致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多赚钱的梦想破灭。2、我感到深深的愧对我对家庭的责任。3、经过切身的调研,社会上对法律行业的整体认识水平让我过于失望。4、低层次的营销模式,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5、缺乏对于这个职业本身的浓厚兴趣。
一句话,生存问题为当务之急。
虽然入行有一年多时间了,可是以前一直做的是授薪制律师,对于市场和社会的情况没有这样直接的体会。如果说现在这些认识有不足的话,那就是不够深入。可是,巨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是现阶段的我没有办法承受的。这一点,大大超出我原来的预计。所以,做了这样的决定。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