衲暌岳矗琗X市XX区联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制度、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以制度执行年活动为载体,从全面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入手,狠抓“五个到位”,深入扎实做好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事故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全辖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
自年初一开始,联社领导班子把合规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理事长为组长,纪委书记、监事长为副组长,经营班子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督促,落实稽核监察保卫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分别制定了“制度执行年”活动和“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方法和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三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联社监事长与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与职工层层签订“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书XXX份。联社领导、部门负责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争做合规带头人,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奠定基础。
二、抓合规意识教育,培训学习到位
为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新青员工的合规意识,联社一是把自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案例作为学习培训内容,重点提高员工对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强化“学法、懂规、遵纪、守制”意识。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年内联社共组织培训学习班X期,参训人员达XXX人,其中一线员工的学习面达90%以上,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重要性,理解和熟悉自身岗位内控要点,主动预防和发现风险。三是是采取了自学、集中学、分散学、岗位交流学、互动式讨论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安全保卫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业务书籍。同时,结合案件防控实际,把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融入活动中,剖析案例,总结教训,标本兼治。联社监察部门随时收集相关的典型案例,认真分析成因,定期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人人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再认识。四是运用激励机制,检验学习效果。10月中旬,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各信用社和联社机关推荐XX名员工进行了合规知识竞赛;11月下旬,组织全辖XXX名员工分岗位参加省联社的制度学习考试,考试成绩与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和来年的岗位聘用挂钩,考试及格率达99%。
三、强化基础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
居强基础管理,规范临柜操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差错、防范事故案件的永恒主题。年初,针对我区部分营业网点一线岗位人员严重不足、规章制度难以贯彻执行的严峻现实。联社一是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用工制度改革方案,综合全辖机构网点的经营规模、服务对象、业务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编制XXX个,撤并低效网点XX个,二是面向社会,招贤聚才。公开聘用大、中专毕业生XX名为短期合同工,委托省联社招收计算机、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技术人才XX人,经过岗前培训,全部充实到一线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员紧缺和内控落实难的矛盾。三是联社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设置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或合规风险管理岗,制定合规风险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四是打造“流程银行”。由稽核监察保卫部牵头,财务、信贷、人事、办公室等部门通力配合,重新制定了会计、出纳、信贷等岗位职责,按照“一项业务一本手册、一个流程一项制度、一个岗位一套规定”的要求,细化了每一笔业务的操作流程,防范违规操作,切实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狠抓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到位
区联社一是抓自查。制定了《XX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全区信用社全面开展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工作。并对照2019-2019年各项现场眷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疏理了4个方面16个类型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印发各社,连同XX省银监局《2019-2019年对XX省农村信用社各项现场眷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省联社成立以来各种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并转发各社对照开展自查。各社也将辖内各营业机构自2019年6月25日以来接受银监部门、省联社XX办事处、区联社及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梳理成条,分类整理,印发给每一位员工,逐一整改。二是抓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上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重空凭证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贷款本息核对、财务收支,以及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等专项检查,重点查找操作流程、管理环节漏洞和弊端,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XXX份,落实专人限期进行整改。三是抓好稽核检查。联社稽核大队组建后,制定了《稽核大队管理办法》,实行分组划片包社,开展“突袭式”的检查,按照省联社提出稽核工作实行“序时稽核,业务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已完成对XX个网点的序时稽核,并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同时,加强后续稽核,强化责任监督。对专项检查、现场稽核和序时稽核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确保了稽核工作的严肃性。四是抓账务会审,规范操作行为。各信用社按季将辖内分社(储蓄所)的会计账务、重空使用、信贷资料进行交叉检查和集中会审,奖优罚劣,现场督促整改。今年1-10月,全辖信用社共组织会审XX(社)次。五是加强责任监督,搞好离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们通过现场眷查、民主测评、社会调查等方式,先后对全区XX个信用社的高管人员离任进行了审计;对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履职情况、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对岗位轮换的XX名员工的离职进行了审计,审计中落实个人及共同违规责任贷款XXX笔,金额XXXX万元(其中个人违规责任贷款XXX笔,金额XXX万元),被审计人员均书写承诺,订立了限期收贷计划。六是抓排查。针对“XXX案件”和贷款本息对账反映出的问题,5-6月,联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是否有参与“九种人”和员工经商办企业的排查,排查出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且日常消费与收入不匹配、无故不正常上班(旷工)或经常性出现违规操作和有不良记录等行为的重点人员XX人,仍有XX名员工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3年以上未轮岗,联社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对超过3年以上未轮岗适时进行了岗位调整;X名有经商行为的员工家属已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予以纠正,有效地整治和规范了全区信用社对员工的行为,较好的防范了道德风险。七是抓安全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询查、突击检查与重点抽查、日间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各种安全检查XXX社次。同时本着安全坚固、经济实用的原则,对顶山、恩阳等11个机构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更新;新安装更换报警器X台、维修警器具XX社次。通过开展各类检查,加强了基层社的财务、信贷、重空、内控重点管理,有效地规范了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为,防范案件的发生。
五、建立问责机制,责任追究到位
我们从建立有效的违规问责约束机制入手,限制、批评、纠正和惩处违规违纪的单位和员工,在内部弘扬正气,杜绝违规恶习,对违规失德的人和事,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一是层层落实了事故案件“一把手”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人人签订了事故案件防范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建立了严格的事故案件责任认定程序和报告制度,做到发案必查、有案必报、查必问则、有责必究。不论检查发现的还是来信反映的问题,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符合立案标准和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并迅速上报,不搞瞒案不报。三是建立“双向” 问责机制,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处理联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同步,1-10月,受诫勉谈话的信用社班子X社次,通报批评的XX社次(含分社、储蓄所),经济处罚XX人次、罚款金额XX元,待岗X人,免职X人,除名X人,待给予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8人。向妄存侥幸心理的人员亮起了“红牌”,维护了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障了全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快速健康发展。
银行合规自查报告范文(二)
在中国金融机构的合规建设方面,相对证券业和保险业而言,银行业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早在2019年,中国银行(2.97,-0.03,-1.00%)就参考香港分行合规管理制度,改革其“法律事务部”为“法律合规部”,并设立了首席合规官;2019年,上海银监局发布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也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出台的第一个针对合规管理的专门文件;2019年,中国银监会正式出台了银行业合规管理的核心文件——《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主要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会计工作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说过,“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挑战不亚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面临的挑战”。201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合规部门”文件;2019年,该机构公布了对21个国家或地区银行业合规原则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有20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了合规要求,一些国家已将合规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国家将合规部门作为银行重要风险管控部门,强调“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这表明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调查报告指出,引发合规事件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不能持续强化全面合规的政策和程序,合规文化、意识和培训不足,不能有效识别或确认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报告指出,合规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必须从各个方面得到加强。
银行业合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进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19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就从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发展角度强调了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暴露重大违规事件,机构业务受到限制,财务损失数量惊人,机构声誉严重受损,危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大量合规失效的案例足以说明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业主要风险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巨大的合规性挑战。而机构的规模越是庞大、综合化和国际化程度越高,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难度就越大,投入的资源就越多,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根据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需根据合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行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报当地银监局备案。从商业银行合规制度梳理的结果分析,因合规制度建设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安排,导致总体架构混乱现象,这也成为影响合规管理实质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笔者调查的多家商业银行合规制度为例,进行简单剖析:
首先,制度体系有待合理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繁多笼统现象。有些银行直接套用监管规则,并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因而形成“鸡肋”制度,造成制度规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难以执行的后果。有些银行的某些制度,在总行层面已经相对细化,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各个分支行依然盲目进行制度重建,仅重述总行相关规章,不仅徒增内部制度数量,也对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二是合规制度体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决策性规定也列入制度范畴,不利于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三是个别未列入银监会重点监管范畴的制度更新速度慢,与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在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有待改进的状态下,某些制度建设任务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也就是说,在银行首先进行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前提下,才有望设立并出台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合规制度,否则,将因为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而成为一种徒劳的文字游戏。例如,某商业银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职能要求,但该商业银行并没有从董事会层面设置专门委员会和首席信息官职位,导致该制度建设形同虚设,也不可能从根本上符合银行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
最后制度执行力不足。例如,根据某商业银行规章制度要求,“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由董事会审批”。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该行内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规部或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制定,并经经营管理层通过之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该商业银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中关于“合规政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定。
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建议
上述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目前合规管理从理念、建设到执行环节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议银行同业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改善合规管理工作,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一)商业银行应树立全面合规建设理念
首先,合规制度内容不仅应重视专业性,更要兼顾全面性。
根据监管要求,合规的“规”,既包括对现有的外部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自律组织的规定,也包括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合规建设,属于广义的范畴,相对于合法而言,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规”,也应合“内规”。因此,银行同业不仅需立足金融机构的特殊角度,强化专业性的合规制度建设;也要从企业管理角度重视规章制度设置,建立完备的合规制度体系。从合规建设内容角度,商业银行应重视全面性,不仅要涵盖所有业务、各后台部门、各分支机构,更要涵盖全体工作人员;不仅重视专业合规,还应涵盖非专业合规
据笔者了解,很多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偏重银行业务和产品、部门分支机构及岗位职责、日常业务IT系统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优化工作。即使从日常的合规管理角度,也更侧重业务与机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而在后台支持部门的合规运作、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非金融企业特有的制度建设方面,其合规建设甚至有所欠缺,凸现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建设深度和广度的不足。
其次,合规管理体系应注重完整性。
合规管理体系从内容角度,表现为商业银行企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合规和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等多方面内容的有效整合;从执行力角度,合规管理应涉及商业银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不同工作环节;因此,合规建设及管理应成为商业银行全行的工作,而不仅是合规部门及其高管的任务。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并没有实现自上而下、完全渗透到全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理想状态。主要表现为:事前决策和事中执行的合规抓得紧,而事中监督和事后反馈环节的合规力度相对较弱;侧重预先的风险防范,但对于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制度、诚信举报制度等需持续改进的后续制度建设体系,相对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规内容,应注意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时的内容;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合规制度设置方面,应考虑合规制度贯彻的可行性因素,细化银行的法律部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等不同部门需要重点负责的相关合规要求,从而实现银行员工立足本职工作,全方位树立自觉防范风险的合规意识,最终提高商业银行全方位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的高效执行能力。
(二)商业银行应注意法律与业务人才在合规管理工作中的的协作
根据银监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合规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内涵,也应了解本行业务,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笔者认为,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规与合法的关系,银行合规内含了对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规管理的基矗银行要做好合规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协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执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规管理机制。
目前,某些商业银行依然处于法律与合规部门分设状态。法律部人员主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一般负责诉讼与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属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事后处理部分。合规部门的员工基本由风险控制部、业务部门的金融专业人员组成,这些人员普遍具有业务专业知识强,而法律常识相对欠缺的特点。也有的银行虽然部门合设,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分工也依然过分清晰,与部门分设环境下的工作效果类似。在这种模式下,合规建设与管理人员,既要判断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的规则、自律规则和内部制度。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对金融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高于法律专业人员的不合理状态。
上述工作模式,将“合法”,这一合规管理的基础工作安置在合规建设的后期,导致银行实务工作中,合法性判断与合规性审查难以有效对接,不利于提高银行整体工作效率。
(三)商业银行应优化合规监管机制,实现全行协作合规监管效果
要实现合规管理的最佳执行效果,需要商业银行全行协作,各有侧重,建立合规管理的层层防线,提高合规风险的管控能力。要达到上述效果,要求银行合规监管制度建设细化,实现责任和义务的统一。
据笔者调查,从合规制度建设角度,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业务负责人,普遍被赋予了对其管辖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首要合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业务主管人员只履行合规监管报告职责而弱化合规监管的初步识别任务。究其原因,从合规监管机制角度,合规部门是负责合规性审查的最终机构,业务主管人员并不是合规监管的主要负责者。业务主管经常因更重视商业机会而从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合规责任的履行。
(四)商业银行应重视合规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银行业务创新是银行业摆脱同质化竞争,进行市场拓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这也对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其对合规风险的判断难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风险而埋下风控隐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过分夸大风险而影响本行的发展。从这一实务角度,对银行合规人员提出比银行监管机构更高的要求,除具备法律、业务知识以外,还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学习和领悟能力。合格的合规工作人员,应能够做到及时、正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内涵,分析其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据笔者调查,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人员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重视在合规人才的吸收、培养方面加大投入。
(五)利用合规管理电子化加强执行力
据笔者调查,很多商业银行虽然建立了成型的制度、流程,但依然存在执行难现象。例如,按照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要求借力中介机构必须采用竞标的方式,而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甚至忽略此步骤,最终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只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针对上述情况,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利用合规管理电子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持,降低人为干预等因素的负面影响。通过信息化途径,建立融合制度检索、合同审查、授权管理、合规互动问答、合规讲堂、监管动态、反洗钱监控等工作为一体的合规管理电子信息化系统,既促进了业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之间的流程化配合、衔接,实现了银行内部实时互动与合规管理的可持续改进目标,又对加速银行的运营模式由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