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孟主任带领老师们一起学习了《东港区幼儿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基本要求20条》,并请老师们认真学习,针对自己本身,自我反省,自我检查。
看完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看到自己有许多地方不符合规范,我们身为幼儿教师,这些是身为幼儿教师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树立良好的形象,给孩子做一个榜样。本次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不足之处。对于规范中的第三条增加的上班不准玩手机,这点我一直做得不好,有时候会忍不住拿着手机翻一翻看一看,自从园里明确要求上班不准碰手机后,我也一直坚持不动手机,时刻给孩子做一个榜样。教师不能穿高跟鞋,应将长发束起,之前一直披着头发,学习了行为规范之后也将头发扎起,这样确实在工作时方便许多。
我觉得自己在工作中对于幼儿的态度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如自身方面,在和孩子交流时,一定要提高语言的示范性、富有情趣,是孩子一听就能明白的,语速要相对慢一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更应该关爱每个幼儿,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用心组织一日生活。促使他们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在业务上要更努力进取,提高自我的业务水平,多与经验丰富的老师探讨幼教工作,不断更新观念,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还要从各种不同的途径获得专业知识,积极思考,不断充实自己,做到边学边工作,边工作边成长,边成长边收获,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