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教育,打牢思想基础。要求各乡(镇)场、县直单位党组织以学习、贯彻和维护党章为核心,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列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自查,注重纠偏建制。要求各乡(镇)场、县直单位党组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十不准”和“八不得”禁止性行为,每季度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形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督查,保障严格遵守。要求乡(镇)场、县直单位定期深入村(队)、社区,站所(学校)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并把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列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