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区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了“大部制”改革。改革后,市城管局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工商、公安等领域中法律、规章等设定的14项行政处罚权下放到xx区建设管理局。在具体实施各类行政处罚工作中,建设管理局根据xx区的实际,在征得市城管局同意的前提下,确定由局下属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来具体来执行14项行政处罚权。6年以来,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市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对集中处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执行基本情况
(一)14项行政处罚权职责具体内容: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XX]16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xx区相关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体制和执法范围的通知》(黄石政规[XX]9号)等相关规定,在xx辖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如下: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和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店外无照经营作业或有照不按规定场地经营作业,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不按政府指定地点销售、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乱摆摊设点、擅自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市城区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在人口密集区焚烧物品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不加防护进行运输、装卸、贮存货物导致散发有害粉尘或气体、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渣、污水、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建设和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建设施工现场、基建渣土清运倾倒、房屋拆迁和装修现场涉及城市公共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招投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14项行政处罚权职责涉及范围:市容、广告设置、市政(破挖人行道)、工商(无证占道经营)、绿化(损坏绿化)、环保(噪音、油烟扰民)、公安交通(静态占用人行道)、渣土运输、物料占道、违法建筑等城市日常性管理工作及依法对城市管理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规范,治理及处罚。
(三)现有执法人员分布情况:全区现有城市管理人员51人,其中有执法证16人(不包括局建管办有一名工作人员持有建筑市场行政执法资格证),城市协管员32人,在编3人,下设市容中队、规划中队、督查宣传室、党政办公室4个执法管理职能部门。
二、具体做法及成效
“大部制”改革以来,我局城管综合执法大队,注重突出重点,在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在人性化实施行政处罚上下功夫,在“落实有力”上做出文章,逐步形成服务xx社会、服务xx市民的“四控、四化”工作服务模式。这个模式就是:一是抓管控,执法人员通过人性化的行政处罚行为,实现了xx城市市容管理的精细化;二是抓力控,执法人员通过不断地管理、不断地执法,确保了拆违控违常态化,在过去的6年里,xx辖区内没有出现一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三是抓监控,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指导、不断协调、全面监控,确保了辖区内在建工程工地的管理规范化,基本杜绝了从工地出来的车辆车轮带泥现象;四是抓联控,执法人员通过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共同执法,确保了省道铁贺路xx段、106国道xx段,鹿獐山大道、张之洞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的抛洒整治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