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惠市组传〔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20**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常费收缴过程中,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每月足额交纳党费。我局有3个支总(其中一个党支部20**年未迁出),1个党总支,20**年有正式党员107名,2个预备党员,收缴党费5496元;20**年有正式党员109名,3名预备党员,收缴党费5448元;20**年有正式党员85名,3名预备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还没开始。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单位或个人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局党支部严格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支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4、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
5、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6、实行党费收缴通报制。党支部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7、定期自我检查,我局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存在个别党员党费上缴不及时的现象,主要是退休在外的党员,由于他们常年居住在外地,党费收缴困难;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有的党员主动及时交纳党费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工资收入变动后,不能及时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部分企业职工党员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收缴党费不够足额。
今后,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局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