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学校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本期我校在规范办学行、减轻学生负担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下面将自查自纠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1、学校领导首先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加强素质教育方面的文件、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减轻学生负担的迫切性。
2、 利用教师例会、班主任会议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的文件、通知, 从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问卷调查
XX年4月8日下午,教导处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班,每个班抽取10个学生,向他们发放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调查问卷,让他们实事求是地填写。教导处回收调查问卷后进行了分析、汇总,然后向有关老师反馈了调查信息,帮助老师改进有关工作。
三、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XX年4月8日下午,全体教师与王校长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责任书从以下方面做出了规定:
1.教师要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通知, 从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作息时间,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3.控制课外作业量。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的作业。每天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4.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5.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严禁巧立名目收取学生费用。
6.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切实保护学生安全;尊重学生人格,禁止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单纯以学生的分数评价学生。
7.严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或校外组织学生办班进行收费补课。
8.除省市教行部门统一选定的“一科一辅”之外,不得强制、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内或到校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责任书中还列出了以下监督办法:
1、学校将不定期对教师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检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举报电话:2832556
2、每次检查若发现教师违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学校要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责任书中还明确给出违规的处罚措施:
对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据“商政就[XX]3号文件规定的追究办法”以及《商丘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商丘市教育局质量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晋职资格等处罚。
四、进一步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减轻学生负担的工作,学校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明确规定:上午或下午放学后,老师不准让全班学生留班进行统一补课或辅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让部分学生留下来,对他们进行辅导。
2、进一步有效控制学生的作业总量,学校要求班主任发挥好在本班任课老师之间的协调作用,对各科的作业量进行适当平衡。
3、进一步有效预防老师组织学生办班收费补课。为了更加有效地预防老师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组织学生办班,进行收费补课,学校安排校级领导在双休日或节假日,要不定期地到我校周边街巷、居民区、一个单位进行巡查、走访,调查了解是否有我校老师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补课,切实减轻学生的周末负担、假期负担。
4、进一步严防教辅资料流入校园。学校安排门岗保安,没有学校领导允许,不得让推销资料的校外人员进入学校,也不准让校外人员在校门口叫卖教辅资料。
5、切实减轻学生的考试压力。各班不准单纯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为指标对学生进行排名,任何老师不准要求学生某次考试必须达到多少分或必须达到指定的名次,更不准以学生考试时没有达到老师的要求为由批评学生,或据此惩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