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根据地区纪委《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哈地纪办发电〔2016〕11号)的文件要求,地区国资委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要求,我委迅速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并成立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专项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制,切实发挥了“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节前预警,严明纪律
9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地区纪委《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地委十二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预防“节日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对中秋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检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一是重申了节假日请销假制度。二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低俗娱乐活动;严禁对凡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要坚决抵制,不参加、不变通、不打“擦边球”。三是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消费、公车私用、高消费娱乐活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剖析思想根源,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从根本上发生转变。
三、认真贯彻,务求实效
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检查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认真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公务车辆在节日期间全部封存,无一例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情况。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维稳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确保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地区国资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能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地区关于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过节期间并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