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1
本人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与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初婚。 我与 至今未曾生育。
本人承诺以上均为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2
婚育情况承诺书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结婚时间:
系。
(双方初婚、男初女再、女初男再、双方再婚)
我们系合法夫妻,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 )个子女, 并且夫妻共同生育( )个子女。现(登记/申请)生育第( )个子女。 ①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②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们郑重承诺,对以上所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对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愿意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男 女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3
夫妻: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我们夫妻现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做如下承诺: 年 月 日, 填写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中的婚姻、生育等各项信息内容真实可信,我们夫妻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均未有生育或收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虚报、瞒报婚育状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愿意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同时自愿接受《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骗取计划生育证明者或提供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罚款;虚报、瞒报本人生育状况导致超生的,按超生处理,并由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的处罚)。
承诺人:男方:
女方: (签名加手印)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4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5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6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7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篇8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或有)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手抄):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
承诺人联系电话:
年月
注:1.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任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