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证明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 部门任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收入证明
兹有我公司 员工,身份证号码: ,在我司工作 年,任职 部门 (职位),年收入为人民币 元。
特此证明!
本单位承诺本证明是真实的,正确的,仅限于申请办理信用卡事宜。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根据该规定,你若要证明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话,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资签收单、考勤卡、工作证、招聘登记表之类的证据,如果可能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为你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