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什么为贵、为重、为先、为本等,是我国传统价值观的表达范式,比如“兵贵神速”、“重义轻利”、“先公后私”、“以人为本”等等。我演讲的题目是“和为贵”,即“以和为贵”,“和”指“和谐”。
和谐是什么?和谐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还是一种结果,更是一种价值。作为状态,它表现为体用相宜、物我相生的情景;作为过程,它表现为万有必和、差别常在、常变相因、变而有常的必然趋势;作为结果,它表现为自然、社会、思维等一切现象,自我组织、自我发展的现实情况;作为价值,它表现为包罗万象的正当性,将科学之真、道德之善、艺术之美集于一身,是一切价值的元价值。
从神话传说到哲学思辩再到科学实验,无不证明这样一个真理:宇宙未开之前是一种混沌和谐,这种混沌和谐失去平衡之后就产生了试图恢复和谐的运动,于是生成了天地万物。正如荀子所言:“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先见其功”。因此天地万物始于和谐、成于和谐、发展于和谐;没有和谐就没有昼夜交替、四季循环;没有和谐就没有万物生长、百花争艳;没有和谐就没有男欢女爱、人类繁衍;没有和谐就没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没有和谐就没有社会繁荣、长治久安;没有和谐就没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同舟共济、共同发展!
和谐是我们的民族之魂。儒家强调“人我和谐”。孔子主张:“己欲达,则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还讲:“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并且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孟子主张君臣义、父子亲、夫妇和、兄弟爱、朋友信,还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且强调:“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礼记·礼运》主张:“幼有所长,壮有所用,矜雾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视为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道家强调“天人和谐”。老子认为:“损不足而奉有余”是“人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天道”,人道应当服从天道,于是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著名命题,主张回归自然、返璞归真。佛教强调“心灵和谐”。佛教自汉代传入我国之后,于唐代完成了中国化的过程,成为与儒家、道家并行的华夏民族的精神支柱之一,通过诵经、打坐、参禅、悟道等修炼功夫,使人远离功名利禄和恩怨情仇的纷扰,进而达到无利无害、无善无恶、无是无非的空灵境界。雍正皇帝讲:儒以治世,道以治身,佛以治心。儒家的“人我和谐”,道家的“天人和谐”及佛教的“心灵和谐”,共同构成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国魂。
和谐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相对于苏联特色社会主义而提出的,苏联的社会主义以高度集权、计划经济、阶级斗争为特色,中国的社会主义以民主法治、市场经济、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为特色。中共xx届四中全会以后,社会和谐被规定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培育和谐文化、树立和谐理念、弘扬和谐精神被规定为长期的重要任务。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之下,学界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诠释,从意识形态角度讲,社会主义就是以社会共同利益为重的价值观,共产主义就是共同劳动、共享劳动成果的终极关怀。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言:“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共产主义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充分和谐状态。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马克思本人所信奉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正是我国上下五千年一脉相承的和谐魂。
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作为一种状态,就是“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状态;和谐作为一种过程,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过程;和谐作为一种结果,就是互尽义务、互享权利,相依为命、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结果;和谐作为一种终极信念,就是“以和为贵”的民族之魂、国家之魂。在国内,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在国外,我们提出构建和谐世界;这标志着我们开始用和谐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重新理解世界和改造世界。“和为贵”作为与上下五千年华夏文明一脉相承的价值信念,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终极关怀,集中反映了马列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全部价值诉求。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重建我国最基本的伦理纲常,而伦理纲常是需要普遍性、深刻性和民族性的。“以和为贵”具有最高最大的普遍性、深刻性和民族性,因此我们建议用“和谐为魂,诚信为先,重义轻利、忠孝仁爱”去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为魂”是讲以和谐为最高价值信念,它是其他一切价值观的灵魂所在;“诚信为先”是讲“诚乃百德之母”,没有了诚信一切价值都是空谈;和谐为体,诚信为用。“重义轻利”是内在的修为,“忠孝仁爱”是外在的表现,“重义轻利”是神,“忠孝仁爱”是形。体、用、神、形俱在,构成完整的核心价值体系,构成与上下五千年华夏文明一脉相承、当今时代我国社会最基本的伦理纲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