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学一做”,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结合目前我院实际情况,本人经过认真调研,现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研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本单位党员队伍发挥作用情况。
1. 党员队伍是支撑院系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 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大多数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在本单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表示认可。本单位党员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
1. 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党建工作教育形式单一,党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学习效果不明显;
2. 部分党支部负责人包办过多,弱化了基层党支部的职能,进一步导致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不强,党员纪律性弱化;
3. 在抓党建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以党建促发展的门路不多,解放思想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4. 基层党组织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的实效需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还需进一步改善,党务和所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5. 党建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全部为兼职从事党建工作;
6. 党员和非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的评价有一定的差距。 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希望解决哪些问题。
1. 着重思想引导,强化党员主体意识;
2. 强化制度保障,明确党员主体地位;
3. 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党员宗旨意识;
4. 健全教育机制,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5. 明确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院所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对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
需做到四个“严防”:
1. 严防精神懈怠。近年来,中央出台了各种规定和政策,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到《新准则》和《新条例》;推出了一系列整治活动,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些“整改之风”继续有力,让很多党员干部有点“吃不消”,产生了“缓口气”、“歇歇脚”、“放放松”的懈怠情绪。这种精神懈怠万万要不得,一旦精神松弛,开展“两学一做”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全体党员要打好预防针,做好心理准备,防止懈怠思想。
2. 严防喜新厌旧。不管对各级党组织而言,还是对广大党员来说,都要防止机械地将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此次“两学一做”完全割裂开,搞“喜新厌旧”,将原有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成果晾在一边,特别是将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抛诸脑后。同时,还要防止“新瓶装旧酒”,为了刻意求新,将原有的整改措施、整改制度改头换面、“包装”成新措施、新制度。
3. 严防学做脱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不是简单地读读书、看看报,而要带着问题去深学、细学。“做”也不是简单地说一说,而要针对问题去真改。总之,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五大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4. 严防走走过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要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具体安排,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
并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内容开展:
1. 认真学习党章,落实忠诚信仰。学习党章,既是党章的要求,又是党员的义务。广大党员一定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学习党章的极端重要性,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起来,全面了解党章的主要内容,准确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坚持用党章的理论指导工作。一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地通读和学习党章,对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等应知应会的内容,要切实了解和掌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剖析学。对照党章规定,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三要创新形式学。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个人自学、党课辅导、媒体宣讲、撰写心得、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备课程,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取得学习实效。
2. 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严于律己。党章对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的行为
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掌握,严格遵守。一要强化党章意识。坚持用党章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二要发挥党员作用。坚持用党章的要求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勇于纠正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维护党章的性和严肃性。三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用党章的规定规范言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及群众工作纪律,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
3. 模范践行党章,落实勇于担当。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
范执行党章,尤其是要始终牢记、努力践行党员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要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务必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二要紧紧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各项决策、措施和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愿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三要一切为了群众。把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农村“第一书记”、在职党员进社区、干部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党员公开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制度,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活动可以采取自主学、集中学、比赛学、对比学、研讨学等“五学”措施,以“六个一”方式开展:
1. 每年制定一个党章学习计划。各级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在每年年初要制定党章学习计划,明确当年活动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考核目标等内容,作为全年深入学习党章的重要遵循。
2. 每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各级党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必须将党章知识作为必修内容。活动期间,党支部至少召开一次党章专题学习会。
3. 每年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材料。广大党员对照党章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材料,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
4. 每年组织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各级党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同时,开展歌咏比赛、主题演讲、党史故事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节日氛围、调动学习热情、促进知识普及。
5. 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将每年的7月份作为“践行党章、服务群众”的主题实践月,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题,深入基层、学习基层、服务基层、推进基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党员的宗旨意识。
6. 每届组织一次党章考试。各级党组织在每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之后,
围绕新修改的党章内容和要求,以及应知应会的党章基础知识,采取统一出题、集中考试的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党章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增强党员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并将党章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党员当年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