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宽大学生的国际视野,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素质人才,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计划”,拟选派19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赴我校合作学校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参加双方共同举办的“暑期学分认证修习项目”;拟选派6名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参与xx省教育厅对外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等游学项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国际交流学习计划的选派对象,原则上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016届毕业生除外)。选派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三)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能使用英语进行课程学习。
(四)家庭有参加项目的相应经济承受能力。
(五)家长同意学生参加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课程学习。学生正式参加专业学分课程和英语语言培训课程;课堂内学习为三周密集型授课,了解国(境)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力。
(二)科研训练。利用国(境)外优质资源和先进设备,在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中心等开展创新实践、毕业设计或实验研究;在国(境)外知名教授指导下,参与科研课题或联合攻关,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训练。
(三)实践活动。项目期间,学生将赴牛津大学参观,同时还将参观伦敦、爱丁堡、牛津、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莎士比亚出生地)、华威城堡等地历史、文化名胜,了解国(境)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四)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语言运用和交往沟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五)学分认可。参加本次国际交流学习,若成绩合格,可以认定为我校创新教育课程1学分。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信息
学校确定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申请流程等事项,并向学院公布。
(二)学生选拔
1.组织报名:学院下发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学生自愿报名,提出书面申请,《赴海外国际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1。学生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还需要提交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申请名单汇总后向学校推荐。
3.考核选拔:学校统一对申请学生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外语能力、专业能力(主要考核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主要考核品德及身心素质)等。
4.择优推荐:学校根据申请人在考核中的综合表现,择优遴选,在同等条件下,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学生优先选拔。名单在校内公示。
(三)审核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参加国际交流计划项目学生名单。
四、国际交流学习安排
(一)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学习交流项目(学校组织)
1、学校简介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BirminghamcityUniversity)是英国最大的现代化,综合性的高等学府之一。其历史最早可追述到1843年,大学有350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课程,包括语言,预科,本科,硕士、以及博士层次的教育,专业涵盖了管理、建筑、艺术、环境科学、计算机、工程、教育、法律、社会科学及音乐等领域。大学一直致力国际合作,包括中国,印度、加拿大等。大学共有24,000多名在校学生,国际留学生2000多人,分别来自80多个不同国家。
我校与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交换等方面等方面有深入的合作关系,2014年双方合作举办的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
2、项目时间
英国伯明翰项目拟于2016年7月17日赴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进行课程研修、计划于8月8日回国,(具体时间以最终签证时间为准)。学校对项目进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3、组织管理
国际交流学习活动实行统一组织,集中安排。国际交流活动出发前,学校组织入选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交流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标准;期间,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钻研学科专业难题,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国际交流结束后,须提供合作高校或导师对其学习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报告,递交国际交流学习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达到国(境)外高校课程学习要求并获得学分的,回国后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认定或成绩转换。
4、国际交流学习费用(以下费用均指人民币)
英国伯明翰项目所有参加学生都将获学校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经费资助。项目费用共计3.9万元(包含在英国期间的学费、食、宿、交通及参观费;国际和国内段交通费用及保险费等)。学校或省教育厅资助2万元/人,学生个人承担1.9万元/人。另外,办理护照费、签证费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二)xx省教育厅游学项目
教育厅游学项目通知尚未发布,届时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xx省教育厅游学项目2014年海外游学经费预算为5.5万元,包括国外学费、住宿、交通费、境外旅游保险以及往返国内、国际机票费,护照、签证费和赴美国驻华使(领)管签证面谈的交通费。学校或省教育厅资助2万元/人,学生个人承担余下3.5万元费用。2016年所需相关费用届时以xx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4月8日(下周五)前将推荐的学生汇总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确定参与国际交流学习的学生名单后,统筹实施有关交流学习安排。
教务处联系人:李xx,联系电话:xx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徐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