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xx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
“姊妹篇”的说法受到了各方关注。今日,人民网采访了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深化改革需要依法治国来引导
xx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姊妹的关系是血肉相连的,用“姊妹篇”来形容两者关系非常形象、贴切。
他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各种利益关系盘根错节,需要啃“硬骨头”。因此,若要打破利益藩篱、破除利益禁锢,必须运用法治手段,不能“我今天想一个招,你明天就挖一个坑”。
许耀桐呼吁发挥立法的先行作用,靠立法去引导改革。他坦言,过去的法律体系不成熟,改革以“破”为主,通过改革去建立新的法律和制度。如今,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我们要把改革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中去。
依法治国需要深化改革作动力
在昨天的会议上,xx还强调,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对此,许耀桐解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一些法律条文已经不太适应改革形势。他还补充说,依法治国不仅需要改革作精神动力,不能“坐、等、拖”,还需要改革思维作指导,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统筹兼顾。
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则联系到小康社会,对“姊妹篇”的提法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把握三个“全面”的辩证关系,是理解“姊妹篇”的重要前提。三个“全面”是指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他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为进一步解放发展生产力提供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为前两者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