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往幸福人生的赛道上,没有人有资格抢跑。社会应该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人都享有梦想成真的可能,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为政府所重视。实现社会公正,既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石,也是进入攻坚期的中国改革的内在目标。
社会公正、机会公平,和每个人的发展密切相关。以我个人为例,从一个“山里娃”到大学生,从法学教授到法官,以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和高考制度、法官选任制度、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等机制分不开。这些看似抽象的制度,其良好运转,维护了一个社会的机会公平,让每个人都有出彩的机会。
人的家庭出身、先天禀赋是无法选择的,政府的责任不是去消灭这些差异,而是保证每个公民都站在同样的权利起跑线上。在通往幸福人生的赛道上,没有人有资格抢跑。机会平等,意味着人们不受家庭出身、个人所处阶层的影响,不受任何种族、性别、年龄差别的影响,而只受个人自主活动能力和努力程度的影响。社会应该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人都享有梦想成真的可能,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
近年来,一系列引发舆论关注的热点事件背后,凸显的往往是社会公正问题。在“炫富”引发的滔滔民意背后,可以看到公众对分配公正的企盼;透过“萝卜招聘”等现象,折射的是公众对公平的就业环境的渴求。“公生明,偏生暗”,公平政治的推行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是中国社会未来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自古以来,民众都期盼良善而有作为的主政者能够实现社会公正。好的主政者往往可以为社会的公正和发展创造条件,但在现代社会,社会公正的实现更多地依赖于良善的制度和法律。就目前而言,让公正成为社会保持健康活力的稳定器,衡量人们满意度的天平,应以十八大确定的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为导向,加强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国家要让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有盼头、有奔头,让每个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靠,推动人民维持有尊严的生活,这样才能保证无数中国梦的实现。而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应该力图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公平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权利公平的法治社会,保证每个人的梦想不因不公而受挫。只有权利平等,中国才可能是一个强大的、有尊严的美丽中国。
规则公平是社会运行的基本法则,它的着眼点是制度公平、形式公平。任何社会主体,无论是政府公务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在法律和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于人民法院而言,对待每个到法院打官司的人,都应按同一尺度、同种规则,进行同等对待。规则公平,意味着共同遵循公正的游戏规则,走在同样的法治轨道上,按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按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让明规则强过潜规则,让每个人不因地位、身份、财产的不同而有不公正的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