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加快,百姓的生活越来越与政府挂钩。从最早的信访部门,到现在的仲裁部门。政府、国家与百姓的对话渠道越来越多,而在越来越多的与百姓沟通的机会中,对于公务员的要求则是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处理政府与百姓,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公务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迫在眉睫。公务员如何学法用法,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
1、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任务。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农业农村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2、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3、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呈急剧上升态势,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以上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公务员只有利用法律知识,处理日常工作,才能更好的规范行政行为,才能更好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才能更好的在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规避主观错误的发生,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读《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教学法》心得体会
一.面对新课标三个目标”的思考在《小学数学新课程教学法》绪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小学数学学科教学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三个目标——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我是一名数学教师,深知数学是小学阶段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这段话,我反反复复思考了很久。怎样才能实现三个目标呢?
首先,要让学生认识到学习数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比如:在学习100以内加、减法时,应举一个生活中的事例——商场购物,妈妈带了100元买了18元的糖,37元一箱的牛奶,一共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事例,使学生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没有数学知识、数学能力是不行的。
其次,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成功。一个人的十个手指还不一样长呢,更何况来自不同家庭的几十个学生,他们之间必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因此,我们教师应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喜悦,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比如课堂提出的问题要有不同层次,好、中、差学生都要考虑到,好学生回答难度较大的问题,中下等生回答较容易的问题,每次回答都会得到老师的肯定与表扬,这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会保持,学习才会不断取得进步。
再次,教师必须有新的学生观。过去,衡量学生好坏之依据成绩的高低。现在我们的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要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只要是学生认真、努力的学习了,并且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进步了(可能成绩还不够优秀),我们都要认定该学生是个好学生。
二.有感于“拓展学习空间,学习就是生活”
在《小学数学新课程教学法》一书的第二章,作者阐述了“拓展学习空间,学习就是生活”这一观点。在讲述教学方式的综合化拓展时,作者谈到的“教活教材,用教材来教”的观点我非常赞同。
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已经多年,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不适应当今的素质教育了,教材编排的内容也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就教材而言,其知识、技能的覆盖面是有限的,但是,如果用创新的观念和手段来对待教材,教材的外延可以说相当广泛。围绕教材,我们可以做数学史、数学信息、先进教学手段乃至其他学科方面的知识准备,在课堂上做到信手拈来,旁征博引,是教材由死变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只有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把教材的每个章节当作一个系统,每到立体看作一个课题,每一个定理、原理看作是蕴含哲理的智慧结晶,才能使“减负”落到实处,才能使数学教学变成培养创新的天地。教材是知识与思维的载体,它蕴含着大量可供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的素材,因此,作为教师必须好好把握并灵活运用它。这不正是叶圣陶先生所说的“教才只能作为新课的依据,要做得好,使学生受到实益,还要靠教师的善于运用”吗?
三.谈“重视兴趣、重视应用、重视过程是数学教学走出困境的法宝”
我感觉很多学生都觉得数学课枯燥乏味,不如语文课生动、有趣。因此,课堂教学中对数学真正感兴趣的学生并不多,学生之所以还要强打精神,甚至十分努力的学习数学实在是为了好的分数,教师的教学无疑也已经离开了数学的真谛。素质教育不需要高分低能的书呆子,素质教育就是要将学生被动学习变成主动学习、快乐学习、创造性的学习。
在《小学数学新课程教学法》一书中,讲到了“小学数学教学要重视兴趣、应用和过程”,我认为这正是当前每一位数学教师应该努力做到的。
重视兴趣、重视应用、重视过程是数学教学走出困境的法宝。重视兴趣,要求我们每节课的导入要生动,教师的思维角度要新,知识面要宽,课堂教学形式要形成自己的结构特色、语言特色、人格魅力,要重视数学的美感、灵感、直觉激发。比如,低年级的数学课,要多给学生创设游戏的情景,游戏活动符合低年级孩子好奇、好动的心理特点。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游戏中,既激发起浓厚的学习兴趣,又从中发现了新的知识。重视应用,就要积极引导学生寻找生活中的原型,并尝试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对其他学科中出现的数学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的策略,通过运用,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重视过程,要求教师在教学中重视引导学生关注知识的发生过程,通过“过程”领悟知识的逻辑关系,体验逆向思维、求异思维、发散思维、直觉思维等在数学学习和省查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过程还要重视课堂教学的过程、学期教学的过程、评价的过程,发挥每一个教学环节的教育作用。
四.有感于“‘ 要我学 ’到‘ 我要学 ’”
新课程提出了自主学习的概念,即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学生怎样学习才是自主学习呢?《小学数学新课程教学法》中给出了精准而又通俗的解释,即“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习策略基础上的‘会学’;建立在意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
自主学习是一种能力,是学生学习的一种品质。它对学生一生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作为现代人,必须有终生学习的意识和会学习的能力,并且终生都要不断地学习。我们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做某一件事,如果他是主动自愿的,那么他做事时的心情是愉快的,轻松的,而且事情成功的几率也较大;如果他是被动的,那么他做事时的心情是痛苦的,疲惫的,而且事情成功的几率也较小。学生的学习也如此道。所以,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关注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创设一个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和谐个性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学习特点,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优势领域,进行个性化的学习,促进个性和谐发展,由传统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如何操作呢?
第一步:激趣引题自学探究。激趣引题是指教师的课堂导入,要求教师在一堂课的开头用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调动起学生的情绪,打动学生的心灵。自学探究是由学、思、疑、问四个相互关联的学习要素组成,即学有所思,思有所疑、疑有所问。
第二步:解疑导拨合作探究。学生自学探究是学中又探、探中有学,一般问题在边学边探中自行解决,不理解或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可集中在这一阶段解决。,
第三步:明理强化实践探究。首先,教师要根据教材要求和学生合作探究情况,简要归纳、概括、讨论要点,方法、概念、道理要言简意赅、清清楚楚。然后要求学生运用自学和讨论探究获得的知识,学会举一反三,解决类似或相关问题。
第四步:激励评价引深探究。这一阶段既要总结前三步探究活动的基本收获,对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探究给予充分肯定,又要得出结论,为学生今后解决类似或相关问题导向指路。
教师如何做到学法、用法、守法的心得体会
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关于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普法工作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全局性活动,是一项提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民心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不懈地抓下去。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普法成为公众的内在需求,在全民中树立法文化观念,全面推动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公民本身既是施教者也是受教者。普法不是由一群人向另一群人灌输法律知识,而应是一种互动的、双向的交流活动。此外普法是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意识的形成是自觉的主动的,不可强迫的,这就要求在普法活动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和民本精神,使普法活动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为本”就要注重“因材施教”。普法教育的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千差万别,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针对性设置与其社会角色相近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
“以人为本”还要坚持把握普法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增强时效性。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活动,普法教育要取得预期效果,必须恰当地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了解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服务中心,围绕热点,做到应时应景。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普法创新,增强普法的艺术性。受教育者,虽本质上对法有渴望和需求,但实际上往往不喜欢枯燥的说教与老一套的做法。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才能使普法更具吸引力。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教与熏陶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受到公众实实在在的欢迎和喜爱。
坚持“以人为本”需拓宽普法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普法已走过了启蒙阶段,早期经常运用的集中式、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现代社会信息传输面广量大、快速高效,所以,现在的普法要多管齐下,讲究载体的多样性,强调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等实物载体有机结合,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要在渗透和结合上做文章,把法律知识渗透于司法实践中,渗透于法律服务中,渗透于日常生活中,使普法无处不在,无时不闻。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增强普法的科学性。20年的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所以,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只有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普法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心理学角度来将,只有普法的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的个人需要时,他才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