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法人)(授权人)兹委托(被授权人)代理本人(本法人)在贵营业部就证券交易有关业务活动,处理以下事项:
一、代理权限:全权委托,其代理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开户(含资金账户、沪深证券账户)
2、代理签署《客户开户档案》及附件等法律文书
3、办理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并签约(含撤销、变更存管银行、资金转账等)
4、证券交易委托(含证券买卖、查询、新股申购、配股、交割、权证交易等)
5、开放式基金委托(含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分红方式修改、转托管等)
6、各类委托方式的开通及取消
7、修改、重置密码
8、转托管、指定交易和撤销指定交易
9、账户冻结解冻、挂失补办
10、销户(资金、证券账户)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本人(法人)向贵营业部书面撤销本委托书之日止。
三、本人(法人)郑重承诺:
1、被授权人具有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
2、被授权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生效期内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法人)操作行为,其后果由本人(法人)承担;
3、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四、其他说明事项:
除经国家公证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变更和撤销等事宜需在证券营业部营业场所完成。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授权委托书需公证的,经公证后,授权委托书方可有效。
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名:
(法人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有效期截止日: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签章:被授权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资金账号:E-mail地址:
签署日期: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