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 年 月 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2、只可委托单位专管员或配偶代办,同时提交缴存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由配偶代办,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篇二: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所在单位为 (单位住房公积金登记号: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现本人自愿委托单位经办人 (证件号码: )代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款项转账至本人 银行(账号: )中。
以上情况属实,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留存,一份单位经办人留存。
委托人: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篇三: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
我单位 授权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及我单位所属职工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具体权限为登记、开户、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汇(补)缴、提取、封存、转移、销户等事宜。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盖章(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