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组织:近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读本和有关讲话篇章,深刻认识到党员严以用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将我的学习思想汇报如下:
XXX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我通过学习,理解认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越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使人民群众所唾弃。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于民。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结合本职工作,我认识到:一方面,要时刻牢记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据上级赋予的权力,理清本部门及每个岗位的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必须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另一方面还要把握好“法定职责必须为”。要积极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把基层单位事情快办办实,促进行业发展。同时,把该管的必须管住管好,特别是安全生产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一是在项目管理上,作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做违反法规的事情。二是加强本部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程序,管好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三是在基层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着力长远,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做好“粮安工程”规划布局。主要做到坚持建设标准,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验收关,高质量落实好每个项目,加快促进粮食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