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考核制度是为了客观、公正评价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的范文,欢迎阅读!
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篇一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实行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科学评判“第一书记”驻村实绩,严格兑现奖惩,激发“第一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二)考核内容
1、“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以县“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为主。
2、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考核村“两委”班子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五个好”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后进村整顿、“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开展、发展党员和后备干部培养、“三会一课”、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1、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优秀格次一般不超过全县“第一书记”总数5%。
2、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扶贫局、县委农工部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门考核组,对考核内容同步进行考核。其中,“双包双促”扶贫攻坚工作占80%,以县“双包双促”工作领导小组考核结果为主;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占10%、群众民主测评占10%,以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主。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推荐参加中省市县评优树模活动,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或任期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2、“第一书记”考核结果与其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其所驻村主要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3、对日常工作不负责任、成效不突出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统揽全局能力差、驻村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责任心不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在“两委”班子及群众中评价差的,确定为较差格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公开问政。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并调离原单位,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4、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居本镇、全县后列、受到通报批评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直接确定为较差格次。
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篇二
按照《XX省党员干部驻村任职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洛阳实际,对省派驻村帮扶干部任职第一书记进行20xx年度考核,对任职期满的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进行任期考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考察对象
(一)考核对象:省派第二、三、四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共10人。
(二)考察对象: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共8人。
二、考核、考察时间
20xx年1月13日开始,月底前结束。
三、考核、考察内容
对省派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20xx年度考核,综合考评驻村帮扶干部德、能、勤、绩、廉及履职尽责、完成目标、
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情况。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任期考察,重点了解第一书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任期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办实事好事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组组成
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导、XX市驻村办相关人员、县(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
五、考核、考察步骤
( 一)对省派第四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20xx年度考核通过:自查总结、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参考下面任期考察方法步骤,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不参加)。
(二)对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20xx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合并进行:
1、沟通对接。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县党委组织部沟通协调,确定每个省派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考察时间。
2、自查总结。省派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对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围绕工作目标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总结,撰写驻村工作总结,填写《驻村任职第一书记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还须填写《驻村帮扶干部总结鉴定表》,并由派出单位签署意见。
3、召开会议。组织召开由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及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少于15人),会上一是听取驻村任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参会人员填写《驻村任职第一书记民主评议表》。
4、个别谈话。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谈话范围和内容,主要了解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工作表现。谈话对象为乡镇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员群众代表,人数不少于5人。对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还要听取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驻村办主任,县(市)委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的意见。
5、实地察看。对第一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经构、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实地察看,省派第二、三批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填写《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办实事情况统计表》。
6、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各方面了解到的情况,考察组形成驻村任职第一书记任期考察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各县(市)驻村办需准备考核省派第一书记所需的《民主评议表》(每人15份),并于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驻村帮扶干部总结鉴定表》、工作总结电子版报市驻村办。
2、考核结束后,将省派驻村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县、乡公章)一式三份、工作总结一份,由考察组带回市委组织部。XX市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按照优秀比例分配名额,提出省派驻村任职第一书记的20xx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将考核材料报省委组织部。
3、考察结束后,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省派第二、三批第一书记的个人工作总结一份、考察材料以及《驻村帮扶干部总结鉴定表》(加盖市、县、村公章、一式三份)、《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办实事情况统计表》(按要求签字、加盖村委公章,一份)带回。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选派单位党组(党委),填写《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工作安排意向表》。将考察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4.考察组要明确责任、实事求是、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合理确定程序、方法、步骤,轻车简从,讲求实效,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
第一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篇三
为客观、公正评价我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实绩,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赣州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赣市组字〔20xx〕51号)和《关于印发<上犹县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上组字20xx(76)号)精神,结合黄埠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考核内容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为重点,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强基层组织情况。主要考核协助抓好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强基”工程实施、村配套组织建设、村组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村组干部和党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与落实、党员发展、大学生村官日常考核管理、“实习村干部”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落实,为村“两委”培养后备力量,指导和带动村“两委”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2.推动精准扶贫情况。主要考核牵头协调做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村“两委”和驻村“三送”工作队精准识别、贫困户动态管理、本村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扶贫开发项目争取和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组织贫困户开展技术和技能培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等。
3.为民办事服务。主要考核帮助本村水利、交通、教育、卫生、保障、农村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建设情况、党的农村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和落实、农事代办制度落实、村级组织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等。
4.提升治理水平。主要考核监督村“两委”落实“四议两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村民自治机制、党务村务公开、村民理事会、村级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
5.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主要考核帮助村党组织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情况、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工作等。
6.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主要考核本人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与所任职村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情况,工作考勤、请销假、参加会议情况,《第一书记工作手册》填写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对第一书记的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所任职村党支部、乡镇党委负责。
各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做好第一书记的日常考勤统计工作,建立考勤工作台账,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核。乡镇党委牵头根据本方案,组成考核组结合村级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组成员由党建工作组以及驻村干部组成。年度考核要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占比40%。
年度考核按照张贴考核预告、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1.张贴考核预告。考核前两天在村(社区)办公场所公开栏张贴考核预告,告知考核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
2.听取工作汇报。由第一书记汇报任职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报告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党员群众、推动精准扶贫、带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成绩。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第一书记工作手册》、考勤记录、所任职村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资料。
4.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发放《上犹县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民主测评表》(附件2),对第一书记任职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村“两委”委员、村民组长、党小组长、群众代表等,人数不少于20人。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谈话人员不少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的50%。
6.实地察看。深入现场实地察看村党建工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等情况,了解第一书记工作实绩。
7.综合评定。乡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考核组汇报第一书记考核情况,综合评定第一书记考核等次。考核结果按优秀15%、称职75%、基本称职与不称职10%的比例评定等次。党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到任职村的,直接认定为“不称职”。经乡镇党委会研究后,填写《上犹县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登记表》(附件1)和《上犹县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和备案。
(三)期满考核。由乡镇党委牵头,组成考核组进行期满考核。考核时间为第一书记任期届满后,考核程序参照年度考核程序。期满考核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