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兹有XX市XX中学原20xx级1班学生邓XX,女,汉族,1992年09月29日出生于XX,身份证号码为XX。该同志于20xx年09月至20xx年06月在XX中学就读并毕业,于20xx年11月在XX加入中国共青团,于20xx年9月团组织关系调入我校团委。现我单位团员XX,调入贵单位团委,团费缴至20xx年6月。特此证明。
XX市XX团委
20xx年11月4日
篇二
兹有打古中学原零五级六班学生xxx,男,汉族,1990年02月08日出生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兴莲村十社,身份证号码为51050319900208xxxx。该同志于20xx年09月至20xx年09月在打古中学零五级六班就读并毕业,于20xx年5月4日在打古中学团委加入中国共青团。
特此证明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古中学团委
20xx年1月15日
篇三
兹有我校毕业生焦金瑞同学,20xx年加入中国共青团,由于学校工作疏忽,造成其团员档案遗失,敬请贵校予以接收,并重新建立团组织关系。
特此证明!
*****团支部
20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