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完备的《入党志愿书》,应在上级审批意见中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何时开始计算党龄。因此,确定入党时间和计算党龄,应以《入党志愿书》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入党志愿书》中未加注明的,可根据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入党和预备期的不同要求予以确定: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起算。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三个月。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