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借款合同锦集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借款权利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义务人(乙方):贵州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522500000011008(1-1) 公司地址:安顺老大十字荣建大厦8F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需要,向甲方协商借款,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出借。
二、借款月利率%,预期红利%,每月6号支付,乙方必须按时将利息及预期红利人民币(大写)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元整,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开户行: _,户名:_ _,账号:_ 。
三、本次借款期限为月,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四、借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24小时内,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到乙方指定收款人:_陈应锦_,开户行 ,户名:_陈应锦_,账号:金额人民币(大写)__仟__佰__拾__万元整,人民币(小写):___ __元整,乙方指定(委托)收款人收到该款项后应出具收款收据。
五、乙方自愿以其自有资产作借款抵押担保,甲方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合同到期乙方不能归还借款,甲方可自行处臵抵押物作为还款赔偿资金。
六、乙方如需要对借款要求延期,应于借款到期前3日内同甲方签订借款延期合同,甲方如同意延期,双方按同期借款利息及预期红利执行。
七、借款到期,乙方不延期续签合同,乙方应于借款到期10日内全部归还所借甲方款项。
八、借款到期后,乙方还款资金进入甲方账户后,双方合同执行完毕,但甲方需将本次借款合同及借款收据(原件)及相关资料归还乙方,双方手续清结。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发生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年 月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签定。
日在
借款协议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出资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乙方自愿出借:万元整(大写元整)
给XXXXXXXXX公司 使用。
2、借款期限及利息支付方式的约定
⑴月息
甲方于每月 号支付当月利息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户主: 卡 号: 。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未按协议操作资金用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本金,甲
方应正常支付乙方利息。
2、受乙方委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款项自主操作和管理,但应高度负责,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获利。
3、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账户资金、交易记录等资料保密,不得对他人泄露。
4、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利息,并按时返还本金。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利息,有权按照双方本协议约定方式取回本金。
2、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投资理财平台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4、乙方对出资资金拥有自主权,如提前支取伍万元以下,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如提前支取伍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需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此类推,提前支取金额每增加一万元,提前通知工作日增加一天。如遇特殊情况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若甲方违约到期不能偿还款项,甲方愿以XXXXX清偿该笔债务,新建厂区作价3000元/平方米。
2、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利息时,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支付月息额1.5%作为滞纳金予以补偿,并于下月一并补齐。
3、由于甲、乙两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纠纷,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继续履行。
第七条、其他
1、 对本合同的约定如需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同意
后以书面形式加以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年 月日 年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1企业自有资金;
2.基本**收入;
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
地址: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市)行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省分行审查意见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 ,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11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借款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上各方共同出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物权法、担保法规等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借款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出资借款人约定
该借款协议是《11111》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双方共同真实意愿表示与主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主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主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甲方实际债权为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拥有,甲方债权为1600W,乙方债权为400W。每月利息按主借款合同约定收取再按所出资借款比例分配。甲方与乙方对债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共同出资借款额
共同出资借款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出资借款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借款利润,分担共同借款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
共同出资借款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出资借款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借款合同承担责任。
共同出资借款人可按出资借款比例实现债权,可依法对所出资额等值抵押物进行起诉申请资产保全维护债权人权益。
甲方: 乙方:
借款合同 篇5
基于借款合同纠纷常见的问题有:
1、利息约定不明;
2、还款期限不明;
3、没有借据。
4、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将在本文中为广大读者解答一下,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以及产生原因。
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起诉方多为银行或信用社,且信用社起诉的多,商业银行起诉的少。
我县法院20xx年受理的借款合同纠纷中,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收案总数的80%;银行向法院起诉的借款纠纷案件虽然较少,但其不能收回的逾期贷款数量却很多,且国有集体企业借款居多,给银行自身发展带来严重困扰的同时,也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但由于种种原因,其有债不诉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原告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
当前,许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愿意或不善于及时诉诸法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数次,多的甚至达数十次。许多案件从纠纷形成到起诉,一般都要接近两年时间,如果不考虑诉讼时效的限制,原告还不会向法院起诉;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丧失了收贷的良好时机,不仅给收贷带来了困难,而且加大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难度。
(三)无效担保的案件多,借款方主体变更的案件增幅大。
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属违法担保、空头担保、关系担保及无效抵押等无效担保的占了绝大多数。如有的乡镇政府为所属乡镇企业担保贷款;有的企业或公民自己无代为履行的担保能力,盲目为借款人提供空头担保;有的企业亏损严重,为取得金融部门贷款,不惜采取“父子互保”的手段套取贷款;还有一些企业在贷款时将企业全额财产作为抵押,而有关金融部门明知这种抵押无效,却予以认可。同时,借款方主体变更的案件也增幅较大。
(四)被告无力还贷的案件多,案件的执行难度较大。
在被告无力还贷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 被告多是一些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或濒临倒闭破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躲债外逃,法院对于这些案件,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或破产措施,一些企业势必倒闭或破产,企业职工难以妥善安置,影响社会稳定;如果不果断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则难以保障,法院在执行这些案件过程中处于进退两难境地,案件执行难度很大。
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经济政策原因。
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对金融市场的整治力度,促使银行等金融部门加强了收贷工作,对于已逾期仍未归还或无法偿还贷款的单位,只好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
(二)金融部门方面的原因。
一是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特别是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巨额贷款投放给生产经营不景气或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 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二是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用于挥霍或等违法活动,致使贷款无法追回;有的借款人则钻金融部门对贷款用途监督检查不力的空子,采取多头贷款的方式来吃“贷款”,使得许多贷款难以收回。三是“三款”现象突出。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某些信贷人员利用职权发放“人情款、关系款、好处款”等现象较为突出,地方行政领导指定金融部门向某些严重亏损的企业贷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四是担保流于形式。许多银行、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执行担保制度不够严格,有的甚至视担保为儿戏,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保证人是否具有真实的实际代偿能力和担保能力不加以严格审查,只要有人担保,不论有无实际担保能力,一般予以许可。
(三)借款人方面的原因。
一是只顾自身利益,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借款人并非无力归还到期贷款,而是只顾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拖债”、“逃债”,造成“贷款容易还款难”的局面,致使金融部门的贷款难以收回形成纠纷。二是有些企业、部门单位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且许多“新官”不理“旧账”,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三是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一些借款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亏损严重,根本没有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