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租借乙方上述房屋(包括院内场地)一处,月租金
元人民币(年租金元人民币),租借时间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房屋租用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租或增加房租(如果遇到道路拓宽,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工程原因需要延长租用时间,本协议继续生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出租此房给甲方,且乙方不得提高月租金)。
2、保证自签订协议起三日内提供适住房。
3、三相电由乙方负责接入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生活用电及三相电单独装电表,并保证电价等同于当地民用电价。
4、因乙方原因对甲方办公生活环境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干扰,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在甲方租住的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入甲方租住的楼房内。
7、租住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提高租金或向甲方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如:修建地坪、购买水泵、装修房屋等)
8、乙方负责协调甲方租住房屋门前停车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甲方不承担因由乙方承担的第三方收费,乙方不得借故干扰甲方正常办公生活。乙方负责甲方的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的安装,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支付在其使用期内发生的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电等费用。
1、甲方在租借期间内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甲方正常装修改造房屋,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补偿,此外乙方对房屋的自然老化、破损和非人为因素的破坏,不得要求甲方予以补偿。
11、乙方应负责房屋的完整性,如屋顶漏水、下水道堵水等,如果非甲方的使用原因造成,应由乙方负责维修。
12、付款方式:房租费在协议生效后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每年月日支付,年房租共计人民币元整;不足一年,按实际租住的天数支付,乙方应提供发票或收据;
13、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