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 学员:
一、培养计划
1、培训专业:
2、培养目标:
3、培训计划:具体由导师以附件说明。
二、协议内容
导师职责:
1、导师应根据工作要求及学员现有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带教计划,并严格落实(若学员被安排外出培训,则导师应为学员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并作必要的跟踪指导)。
2、导师在实施带教计划过程中应经常与学员进行沟通,对所带学员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定期检查学员的学习效果并根据专业帮助学员进行系统梳理。
3、导师在施教时应讲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循循善诱、力求通俗易懂;
4、导师应及时阻止和纠正学员在工作中的违章违纪,教会正确的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其业务水平;
5、导师应本着“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尽可能安排学员参与自己的工作,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并在生活、学习上对学员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指导,促使其健康成长。
6、对不用心学技术,钻业务,思想意识差,不听导师教诲的学员,有权向导师指导工作组提出终止协议的申请。
学员职责:
1、学员应尊重导师,虚心求教,刻苦学习,认真按导师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2、学员在工作上遇到难题应积极主动请教导师,刻苦攻关,钻研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学员应每月(含外出实习、培训期间)进行一次深入的学习总结,并及时交由导师进行鉴定。
4、学员应学习导师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好作风、好品质、好思想;
5、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竞赛等活动,积极学习先进技术,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6、对不履行义务的导师有提出更换的权利。
三、导师津贴
计算公式:导师津贴=基本津贴×资质系数×考核系数×指导学员数
津贴说明:
1、基本津贴,即导师每指导一位学员可享受300元/月的指导津贴;资质系数,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导师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对导师进行评定的系数;考核系数,即由人力资源部对导师与学员全年的指导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年终考核一次。
2、津贴发放:按基本津贴数额每季度预发一次,余额部分则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应系数可作参考)进行年度结算。
3、导师的奖励可追加至学员未来的工作表现,具体办法参照《导师管理制度》执行。
四、协议终止
导师、学员任意一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人力资源部根据导师考核结果认为导师不合格的,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导师、学员、公司各执一份。
导师签字: 学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