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学生公寓保洁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自 2019年 11月 22日至 2019年8月 31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1、每天(周一至周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天保证在规定的清洁范围内搞卫生;不串岗、不离岗;周六、周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须服从学校安排。
2、负责学生公寓楼楼梯、门厅及走廊、卫生间、洗涮间的各项清洁工作。
3、保持楼梯清洁无垃圾、无果壳、无纸屑,走廊无垃圾,墙面地面瓷砖无污垢。
4、每星期五大扫除,打扫墙面、天花板,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5、随时检查自来水管道是否畅通,一旦发现阻塞和破漏隐患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办公室。
6、保洁员应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校形象,增强职业道德;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穿戴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7、保洁员应将卫生工具保持干净,摆放整齐,每天清理寝室楼前垃圾桶,并摆放规范。
8、无学生住宿的寝室走廊、栏杆卫生也由保洁员负责打扫。
9、保洁员必须按工作流程安全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验收;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支付 800元,次月15日发放工资。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待遇。
(三)为乙方的劳动提供必要的卫生工具和工作服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与学生的作息时间一致,享受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四)若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在休息时间、寒暑假上班工作的,则另计加班费,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五)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六)若因个人原因临时不能工作的,必须自己找人代替;
(七)工作期间若因个人失误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危害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2.频繁无故缺岗,甚至旷工;
3.无理取闹、搬弄是非、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甲方秩序的;
4、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