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签订通用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整理的通用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二、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整(¥元),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结算的形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的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人民币元,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期间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将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本押金不得用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四、乙方每月需依时交付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五、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该物业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该物业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赔偿。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其他人互相使用房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街道、管理小区的有关条例规定。
八、租赁期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卫生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九、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租期满停租时提前天告知甲方。
十、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十一、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契约的,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回租赁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
十二、如因不可抵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
十三、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垃圾,垃圾袋的脏水不滴漏在楼梯及公用场所。卫生巾及一切废物不往下水管及厕所里冲,否则堵塞了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
十四、注意防火,不随便带外人进入本楼宇内,出入要关上大门,不将钥匙交给非租客使用。 十五、楼梯灯费、电视、卫生费每月共元。
十六、租赁期满乙方交清一切费用,并打扫好房屋。待甲方检查房屋原物品是否完好后,乙方将钥匙交给甲方,才能将押金退回给乙方。若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或维修好。
十八、不在本楼宇聚众赌博,不大声喧哗,不往窗外扔东西。
电表底数:甲方:
水表底数: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20xx年月日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的 室 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年租金为 元,一次性付清。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 元,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等租期圆满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甲方提供设施如下:窗帘 件,长条钢桌 条,油烟机 台,天然气灶 台,太阳能 台,马桶 个。以上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经乙方检验后认可签字生效。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损坏,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负责修理好并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则按价赔偿。(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遇电器损坏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租赁。
7、乙方使用该房屋应注意防火、防盗,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水表: 电表: 燃气表: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 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通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
房地产证或其他属证明编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方于租期起始之日前 7 天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房屋交付之日至起租之日期间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赁费用。
第三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月, 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应保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真实及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如房屋已抵押的,甲方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 应事先(本协议订立前)书面告知乙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 (大写),年总租金 (大写)(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写)。乙方应于每年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租赁发票。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01%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并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相应延长。另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乙方使用的水、电、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则在 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及时退还乙方。
三、房屋修缮责任
第十一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时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甲方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失效。
因本条款第(三)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损毁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支付违约人民币 / 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九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以租赁保证金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
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裁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登记机关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如广告牌、车位)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 月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