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是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一种补充手段,对于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书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书范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座落在 德阳市河东区天山南路二段88号D-2栋1-2-2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220平方米(含已封阳台面积)。
二、 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享有使用权,乙方只作办公室。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20xx年。自20xx 年 11月 01 日起至 2035 年 10月 30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年租金为 25000.00 元整。(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2.租金按24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共计 50000.00 元(大写: 伍万元整。 )应于 20xx 年11月01 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应于每期提前5天支付,先付后住。
3.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由乙方代甲方在税务局代开税务发票并承担税金及费用。
五、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共有贰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书范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磨山村茅岭,方大星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为在原有老房屋租赁合同基础上延期一年止。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合同租金为一年20万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原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支付租金给甲方。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第四条 合同效应:本合同为原有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组成不可分割部分。
第五条 合同失效期:房租付完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第一条:房屋所有设施交付使用前检查完好,因后续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即强行拆卸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害)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合同法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