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是关爱生命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今天范文大全的小编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总结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一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领域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经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0年五月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超限超载、“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是关爱生命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行动是进一步巩固升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成果的长远需要,更是提振信心,提升工作水平现实需要,必须坚持路面执法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坚持非法营运一律取缔、乱停乱摆车辆一律拖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一律扣押并强制报废、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载、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一律处罚,做到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挡、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集中打击取缔非法营运行为,整治“两客一危”。重点打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商务车非法载客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二)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依据《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
(三)集中整治辖区内车辆乱停乱摆和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严厉打击“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强制扣押报废。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万坪镇2020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海春同志任组长,正科级干部刘安佩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队、县交警五中队、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公室,由吴忠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进行监督、指导、调度、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路面执法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4个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海春
副组长:刘安佩
成 员:吴忠宝
工作职责:1、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月执法过程中各工作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调度、联络;2、负责督促各组工作开展情况;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路面执法组
执法组组长:刘安佩
副 组 长:县交警五中队中队长
成 员:镇综合执法队、县交警五中队
执法地点:万坪镇辖区
工作职责:1、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制度抓好落实,认真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执法点路面执法,搞好路面清理;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摆、“三无”车辆上路行驶、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彭继双
副 组 长:田传忠
成 员:工作职责:1、负责协调处置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2、搞好证据收集和案件处置,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安佩
成 员:管嵘
工作职责:1、负责对执法行动全程跟踪报道;2、负责信息报送和简报编发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实施步骤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从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为期26天,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宣传阶段(5月1日-5月6日)
具体安排:各村及相关单位,广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治超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职能部门、镇综合执法大队要提高认识,在全镇范围内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滚动播放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宣传标语政策规定等,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方式,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7日-5月29日)
1、整治全镇公路路面,确保路面无乱停乱摆车辆;
2、打击超限超载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
3、严厉打击取缔摩托车非法载客和“三无”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4、从严整治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
(三)总结阶段(5月30日-5月31日)
严格按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考核。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村进行通报或者约谈等。各村要做好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意识。各村、相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开展联席会议,科学研判,合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充分认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督查,对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效果进行评比,排名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完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处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对各路面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路面执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及“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摆行为、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做到“逢车必检、非法营运必抓、逢超必卸、逢超必罚、乱停乱摆必拖、处罚到位”的原则,切实注重证据的采集,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抵抗执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二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绥宁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绥住建发〔2020〕11号、关于印发《绥宁县建筑工地在建城市市政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相关职能、职责,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及建筑工地车辆,全面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现将2020年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管理工作体制
我局成立了绥宁县建筑工地在建城市市政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彭遵礼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建设工程项目领导赵江洪、钟晓星、王高、尹升任副组长,质安监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全面对我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并建立健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管理工作体制,按照我县建筑工地及在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等源头企业的车辆安全监管要求,全面督办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安全隐患。
二、科学创新抓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根据我县建筑工地及在建市政工程项目车辆的安全监管要求,这一项工作作为目前的重要任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将纳入我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对建筑行业及在建市政工程项目车辆管理,以科学管理、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高标准、高管理、严要求、完善各项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督查建筑企业、市政在建工程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安全工作任务,执法人员集中对在建市政工程项目、建筑工地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保平安。
三、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办事井然有序
单位工作的任务完成,在于责任的保证,执法人员责任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多渠道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对在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地全面检查清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各施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工地施工人员、车辆驾驶员人人知晓,并家喻户晓。三是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为导向作为整治突破口,将所有建设工程工地违障、违规车辆清理整改。四是加大排查力度。对在建市政道路和新建设道路及建筑工地车辆安全消除隐患,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运行。五是加大整治施工单位驾驶员租赁、非法改(拼)装和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工地等非法违法行为。六是对建筑企业和建设单位车辆交通安全问题做出承诺,实行“四保障、三禁止。”“四保障”即保障依法经营,保障车辆安全责任到位,保障遵纪守法,保障文明施工;“三禁止”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工地,禁止非法改(拼)装和报废车辆进入工地,禁止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建筑工地。截止2020年10月31日,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对施工工地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33次、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检查项目51个、开展宣传22次、横幅58条、宣传栏43期、发放宣传资料950份。确保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消除隐患。
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集中排查在建市政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守规则除隐患、治顽瘴去痼疾,一是制度的保障,责任承担,依法、依规,文明作为。二是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车辆安全管理,多渠道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三是依法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维护道路安全,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为导向,以市政在建道路作为整治突破口,排查整治在建的林海路改造工程、武靖高速连接线、长铺大桥改造工程、城东出口建设、长枫路改造工程、长征路南段改造工程等6个在建项目,排查车辆186台,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车辆0台,排查无安全隐患。己建立道路隐患台账,目前排查无风险点路段。当前我县城市政无桥梁规划设计建设。
(二)集中排查全面清理建筑工地车辆。将所有建设工程工地违障、违规车辆清理整改,加大排查力度。排查了县印刷厂棚户区改造工程、长隆华美立家建材家居大市场、县川石开发区保障性住房道路扩改工程、绥宁大汉新城(大汉汉园三期大公坪小区)、绥宁县碧水花园住宅小区、绥宁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 、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排查车辆421台,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车辆0台,对新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车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运行,禁止违障、违规车辆出入工地、驶入道路行驶。
(三)建立健全驾驶员日常工作登记制。对驾驶员、车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宣传教育,我局对施工工地车辆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落实。
(四)积极参与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知识抢答赛。一是落实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知识抢答赛,我局成立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知识抢答赛领导小组,由局长彭遵礼任组长,副局长赵江洪、人防办副主任肖君任副组长,局党委其他同志为成员,全面做好了知识抢答赛准备工作。二是圆满完成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知识抢答赛。
五、全面清理排查源头企业
1、加强源头企业专项整治。按照县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交办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加强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车辆清查登记,企业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台帐、建设安装地磅、摄像头等监控系统全面建设完善,目前已连接县治超信息平台。
2、加强源头企业监管巡查。对源头企业绥宁县绿城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长效监管,推行长效巡查机制,对运输原材料的车辆超限、超载纳入长效管理轨道,确保整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车辆安全隐患。
总之,我们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继续努力,知难而进,负重拼搏,再创辉煌 。
六、2021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排查建筑工地车辆、在建市政道路和新建设道路安全隐患。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工作、确保建筑工地车辆、市政道路交通安全。
3、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施工企业建设工地驾驶员租赁、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和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工地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力整治到位。
4、加强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5、加强市政道路、建筑工地车辆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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